一、项目编号:FEGD-ZT17245
二、采购项目名称: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项目
三、采购预算:¥280万元(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下列资料(原件所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1)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2) 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本人亲笔签名。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31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 涛 电话: 0312-266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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