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牟雯雯 摄影
“光伏扶贫”属于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或在荒山荒坡、农业大棚、设施农业等建立光伏发电站,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光伏扶贫”最早在宁夏、安徽等6省30个县搞试点,2016年12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来推行。从眉山农乐村的试点来看,贫困户用电不缴费,还能卖电“创收”,不失为一条致富奔康的有效途径。
“借鸡下蛋”,或许是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却切中了眉山“光伏扶贫”运行的关键。“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农户院坝或屋顶架起的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不是免费给予的,而是由当地信用社提供贷款、政府贴息给贫困户的,设备价值4.25万元,通过发电卖电自动抵扣设备钱,估计要8年时间才能回本,还完后收益归农户。
听惯了“借羊还羊”“借牛还牛”,还可以“借电还电”,不禁让人眼前一亮。有成本观念是好事,自家的东西才会倍加珍惜,管护才会更加用心,毕竟投入了“真金白银”。从收入来看,按日均发电10度来计算,可以带来12元左右的产出(含“自发自用”国家补贴0.42元/度和“余电上网”的0.82元/度),“一次投入、终身受益”确实很有吸引力,虽然是细水长流,但在农村也是一笔颇丰的收益。
从报道中的个案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农乐村7组的李永全、张志英夫妇,近10天上网卖电98度(扣除自用),有将近80元的收入。虽然是抵扣了设备款,却还是十分诱人的。看到先行先试者“创收”,农乐村还有近30户农户将加入到试点中来。当然,“光伏扶贫”也并非尽善尽美的,在运行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诸如农户使用不当、气候条件不够、后期养护管理难等等。不过,发展中的问题可以在发展中来解决。管窥蠡测,“大政策”背景下催生的“小试点”确有可取之处,光伏发电不仅点亮了农户的庭院,更照亮了贫困群众的致富之路。行笔至此,笔者不禁想说:“光伏扶贫”,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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