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多省发布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增补指标
针对国内大量建成、在建光伏电站无指标的情况,2016年12月22日晚,国家能源局以“特急”印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上报2016年的增补光伏指标,并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增补项目上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河南省12省上报了8.86GW的增补项目名单。
据报道,国家能源局可能不会就2016年增补指标的发放再统一发文,而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名单执行,但进入增补规模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事件2:1月5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与光伏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
2)能源发展布局
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
大幅减少输电通道,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格控制煤电规模。
3)太阳能领域
坚持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完善体系。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 光伏+” 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三北”地区光伏电站建设,积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发展。建立弃光率预警考核机制,有效降低光伏电站弃光率。2020 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kW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 万kW、光伏电站4500 万kW、光热发电500 万kW,光伏发电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4)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风能、小水电、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村清洁用能,加快推进农村采暖电能替代。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小型能源设施,实现农村能源供应方式多元化,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
事件3:1月10日,山东省出现季节性“弃风”、“弃光”
山东省经信委、能源监管办、电力调度中心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新能源调峰工作的通知》。由于春节期间电力负荷下降,该文件对山东省内的新能源调度提出要求。其中:
1月19日至2月12日要求风电场在调度每日通知的时段内,严格按照发电计划控制出力,不得高于计划曲线运行;1月27日至2月2日,光伏电站停运调峰;1月20日至1月26日以及2月3日至2月11日,山东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根据电力运行情况,依据“先弃风后弃光”的原则通知各地光伏电站运行。
事件4:1月14日,新疆光伏、风电2017年富余电量跨省现货交易以减少限电
富余电量指:在新疆电网发电侧、负荷侧调节资源已经全部用尽,落实各类中长期分解计划、交易后,新能源仍有富余发电能力,可能造成弃风、弃光时,进行跨省区现货交易。
本次跨区现货交易期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卖电方为新疆电网2016年12月31日前满足电网运行要求的疆内消纳风电、光伏企业,天中直流配套新能源企业和分散(布)式、特许权经营新能源企业不参与现货交易。其余新能源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入市。买方为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省级电网企业。
本次富余新能源电量跨区外送交易新能源上网电价均为0.15元/kWh。新疆电网输电费及送出通道网损、输电费用按中长期外送交易的核定价格执行(含疆内穿越网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