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此前引发投资者索赔一亿多元的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出现重大进展,上市公司海润光伏已撤回针对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的上诉,故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一审判决生效,投资者获得最终胜诉判决。
作为海润光伏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表示,4月1日收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送达的部分撤诉裁定,准许海润光伏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海润光伏负担。许峰律师认为,此举意味着后续其他上诉案件,海润光伏也基本会撤回上诉,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取得重大胜利。
此前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海润光伏及公司股东、董事长杨怀进等因海润光伏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和《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存在误导性陈述等原因,被证监会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后从2015年10月开始,有大约七百名海润光伏投资者陆续发起索赔,起诉标的累计约1.8亿元。期间有部分投资者通过和解拿到赔偿,但大部分案件均未通过和解解决,后在2016年9月至今,法院陆续对于投资者提起的索赔案件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但海润光伏方面不服一审判决,针对一审判决案件均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准许撤回上诉裁定即是该案二审开庭后的结果,也意味着海润光伏已向投资者“认输”。
据了解,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目前还在进行,近日,还有不少投资者收到一审法院的胜诉判决,而此次二审裁定则意味着,即使后续海润光伏方面继续上诉,那也只是拖延时间,但最终结果已经几乎没有任何意外了,投资者方面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胜利。
“后续我们将代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对海润光伏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投资者在2015年1月23日到2015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且在2015年2月13日后卖出或持有,仍可继续提起索赔,目前还有半年时间。”许峰律师称,近期还会继续提交一批海润光伏投资者的索赔材料立案,并提示投资者注意索赔的诉讼时效问题,不要错过机会,并请投资者注意只有起诉才有机会获赔,其他投资者胜诉不会导致自己自然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