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帝科股份(SZ:300842)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案号:(2025)浙知民初3号),浙江索特请求法院判处浙江光达赔偿经济损失等合计2亿元。
公告显示,浙江索特的全资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系“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2359.1)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至今合法有效。原告通过许可的方式从专利权人处获得了涉案专利的使用权及诉权。浙江索特发现,浙江光达未经专利权人和原告的许可,大量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伏导电银浆系列产品落入涉案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帝科股份表示,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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