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山东乐陵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有效利用太阳能资源,促进节能减排,乐陵市新建6批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计62个,主要在孔镇黄家村、大孙乡吉张村、化楼镇马家村等十余个乡镇30多个村,总容量1010.2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473500千瓦时,总投资727.5万元。
据了解,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居民充分利用自家屋顶资源,装上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发电的项目。其中,每千瓦发电设备投资0.6—1万元,均由自然人自筹解决。
项目建成后,预计1千瓦发电设备年均发电量最低可达1500余千瓦时,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发电所得收益尽归农户,预计每年每户每千瓦增加收入1300元到1500余元,故设备投资可在4到6年内收回。
另外,发电设备正常使用周期为25年到30年,收回成本后,发电所得收入均归自然人所有。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为5到30千瓦不等。
据统计,乐陵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至今已经办理了26批。其中,2016年办理了20批,共338个自然人,项目总容量4990.19千瓦,预计年发电量755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35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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