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美观快速发展,3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年度指导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78号),对今年全省屋顶光伏建设任务作了分解。
根据该《通知》,2017年全省新增家庭屋顶光伏户数20.1万户。《通知》要求加强家庭屋顶光伏建设的整体布局和统筹发展、切实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做好并网服务与设计、建立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等具体要求。
2016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6—2020年浙江全省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100万户以上,总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包括: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全省乡村既有独立住宅、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等,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40万户以上;
结合建筑节能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全省城乡新建住房、城市新建高(多)层住宅小区等,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20万户以上;
结合城市现代化建设,在各市、县(市、区)主城区高(多)层住宅小区、别墅排屋等既有建筑屋顶,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20万户以上;
结合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在26个加快发展县和婺城、兰溪、黄岩3个区(市)(以下统称29县)的原年收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和省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开展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20万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