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选择
各乡镇上报的户用电站实施对象是2017年、2018年拟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不含五保户)的贫困户。
二、实施条件
镇村要提前谋划,确定电站建址。1、有良好的光照条件。东、西、南三方不能有遮挡,特别是南面。2、有适合的安装条件。3KW户用电站要求安装光伏电站的房屋,有水泥整浇屋面平顶;房前屋后附近有适合安装的场地;也可以集中统一选择荒地、空闲地,但要在土地和供电部门指导下,选择施工和并网条件好的场地,乡镇、村负责分户受益。3、户用光伏电站施工可能遇到的问题。(1)贫困户家房屋质量较差,无法实施安装;(2)光伏电站基座8个配重块较重,农户不愿意安装;(3)房屋本身遮阴严重,不具备安装条件;(4)房屋朝向偏差过大,不具备安装条件;(5)房屋正翻新或计划翻新暂不能安装;(6)户主不在家,施工队无法进入现场。
三、工作流程
1、填写申请。实施户用光伏电站的贫困户须填写书面申请表,报所在村、乡镇审核;若贫困户集中实施光伏电站按要求还须填写经土地、供电、乡镇、村四方确认表。2、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审查把关,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名单。3、收集资料。收集户主身份证、户口簿等基础资料复印件。4、资金筹集。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除省、市、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外,每个贫困户需自筹2000元,全部由县徽银村镇银行办理小额信贷,分三年在电价补贴收入中偿还本金,扶贫资金贴息。
硕果累累无为县光伏扶贫工程于2016年启动实施,2016年全县实施户用3KW光伏1250户,村用60KW光伏61个贫困村;2017年已招标挂网户用3KW光伏1632户,村用60KW光伏2个贫困村,6月底前并网发电。户用光伏可为贫困户年增加收入约3000元,村用光伏可为贫困村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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