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开始,我县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光伏小康工程,通过安装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利用荒山荒坡、养殖水域、农业大棚等建设光伏电站,到2017年底,建成“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光伏电站19020千瓦,建成扶贫重点村光伏电站5280千瓦,合计建成光伏电站24300千瓦,总投资2.19亿元。项目建成后,带动每户受益低收入农户每年增加纯收入1500元以上,每个扶贫重点村每年增加纯收入2.5万元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对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省、县财政每户投资额50%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13500元;对省级部门结对帮扶的扶贫重点村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县两级财政给予投资额50%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27万元。
FR:磐安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