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 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湖北华电武穴石佛寺一期4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配套工程110kv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工程内容:
新建一条 110kV 线路,起点为石佛寺220kV 变电站,终点为石佛寺光伏发电场110kV 升压站。新建线路全长共计 7.0km,导线采用JL/GIA-300/45钢芯铝绞线。
全线架设两根地线,一根为24芯OPGW光缆,另一根为GJ-80钢绞线。工程地形为:25%平地,20%丘陵,15%山地,40%泥沼。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华中电力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电力行业相关证照及身份证。
5、工程所在地电网运维或施工管理部门支持配合函
6、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两年(截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类似2个及以上110kv已建成并接入国网公司的送电线路工程业绩,且线路累计长度10km及以上。上述业绩均需附合同协议书(所送资料应包含工程规模和承包主要工作的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七、 公告时间: 2017年3 月17 日至3月24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3 月24日15时整止。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的单位将得到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2、标书文件发放地点:另行通知。
3、文件形式:招标组织方将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售标书。不接待来访,只有接到通知的单位才能购买标书。
4、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编制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