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林地、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来源:保定林业网发布时间:2017-03-08 23:59:59


为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行为,促进林地和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按照建一片光伏,同步建设一片森林的思路,鼓励光伏企业在兼顾生态安全、企业效益、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光伏项目选址要把生态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强化林地使用者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影响谁恢复,保持区域生态平衡,防止诱发自然灾害。积极探索林光互补的有效实现途径,使荒山荒坡发挥更高的比较效益,实现林业生态、农民利益和企业投资回报的共赢。

二、项目选址要求。光伏项目占用林地选址范围严格限定为西部太行山区,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宜林地。

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为禁止光伏电站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三、建设模式。光伏项目建设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为抵消大规模光伏建设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和提倡建设企业在进行光伏设施建设的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宜灌则灌、宜乔则乔的原则,在山体阴坡、项目区空闲地、道路两侧或建设区相邻区域,进行造林绿化;建设区域如有灌木林地的,凡不影响光伏电池组件采光的应予以保留。企业新造林面积和保留的原有灌木林地面积之和一般应不低于租赁林地总面积的40%;达到此标准的,林地植被恢复费计收面积按光伏阵列面积计算。

为加快光伏建设区域的生态恢复,占用林地异地造林设计及林业工程项目优先向光伏项目周边倾斜。

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统筹谋划林业生态建设和光伏项目发展,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要以生态安全为前提,积极推行林光互补模式,规范光伏企业健康发展,有效盘活林地资源,促进增加农民收入。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光伏企业认真谋划林光互补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造林方式、地点、面积、标准。林光互补造林,可由本企业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企业委托专业造林公司、造林大户实施,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落实,完成期限一般应自项目批准之日起一个造林年度。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作用,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施林光互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五、严格履行林地使用审批程序,强化依法监管。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办公用房等设施按永久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永久占用林地的审批,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坚决制止未批先占和在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严格禁止在项目区内捕杀、采集野生保护动植物;擅自取土、挖砂、随意践踏林木,破坏自然植被;在防火期内随意人为用火危害生态安全行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区域内的监管,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触犯法律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3/09/145287.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全容量并网!泰国单体装机容量最大的屋顶光伏项目来源:中国能建中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6-04-22 06:29:05

当地时间4月19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山西院总承包的目前泰国单体装机容量最大的屋顶光伏项目中策橡胶(泰国)屋顶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泰国罗勇府AMATA工业园区中策橡胶工厂内,总覆盖面积约29万平方米,覆盖14个单体厂房屋顶,设置9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30.36兆瓦,投运后年发电量约超3600万千瓦时。在各参建方通力协作下,圆满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目标。

5.21GW!河北省2026年24个重点、非重点光伏项目来源:河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17 14:27:12

4月15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公告》。详见下表:此前,2026年1月,河北省发改委印发《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涉及风光项目规模总计24.5GW,其中光伏项目13个,规模3.95GW。至此,河北省2026年省重点、非重点建设项目中,光伏项目总数达24个,规模达5.21GW。

我国开发的东南亚单体最大光伏项目投运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4-08 17:28:12

今天,由我国开发建设的东南亚单体最大光伏项目——中广核老挝北部互联互通清洁能源基地一期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投运。据了解,该项目是老挝首个大型山地光伏项目,一期投产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16.5亿千瓦时,等效节约标煤消耗约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30万吨。据介绍,该项目带动我国新能源制造、施工、建设产业链40余家企业,以及老挝本地施工单位、机械供应、原材料供应等30余家企业共同参与建设。

打造江苏光伏产业高地!中建一局承建的徐州光伏二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04-07 14:45:14

近日,由中建一局承建的徐州光伏二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为江苏打造光伏产业高地,做强“徐州制造”绿色新名片再添标杆工程。此次徐州光伏二期项目顺利竣工验收,是中建一局深耕清洁能源建设领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又一硕果,未来中建一局将继续坚守匠心、精益求精,打造更多优质精品工程,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国家能源战略实施贡献更多力量。

润建股份:中标8.4亿元河北阜平县晶晖500MW光伏项目来源:润建股份 发布时间:2026-03-12 10:02:16

3月11日,润建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中标《保定市阜平县晶晖500MW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8.4亿元(含税)。公告显示,中标项目服务内容为EPC总承包,包括光伏电站建设及运维服务。润建股份表示,本次中标项目是公司能源网络业务的重要拓展,系公司智能管理运维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场景化落地。

一图读懂《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来源:工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04 10:22:04

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用地的批复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6-02-27 16:03:00

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嘉兴市秀洲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4.37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4.376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青达环保:2025年光伏项目顺利落地 成为业绩增长的重要增量来源:青达环保 发布时间:2026-02-27 09:46:01

2月26日,青达环保发布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显示,青达环保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4222.52万元,同比增长55.42%;实现营业利润21817.12万元,同比增长87.77%;实现利润总额21875.51万元,同比增长8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94.54万元,同比增长94.62%。对于业绩增长原因,青达环保表示,2025年,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经营战略,在稳步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持续深耕开拓国内外市场。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