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下达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06 08:43:59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光伏扶贫计划的通知》(皖扶办〔2017〕15号)内容,结合24个乡镇2016年底贫困户数、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户数、2017年项目摸底申报计划以及上一年度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情况,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光伏扶贫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扶持对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精准选户选址标准,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各乡镇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2017年实施光伏扶贫的贫困户名单分别报县扶贫办和县发改委备案。

二、多方筹措资金。按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每户省补助8000元、贫困户自筹8000元、剩余部分市、县配套”原则,各乡镇抓紧将贫困户自筹资金筹集到位,自筹资金有困难的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行政村村级集体光伏扶贫电站自筹资金可采取社会帮扶、企业捐赠、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等多元化筹资方式,减轻行政村的经济压力。

三、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尽快启动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在场地条件、变压器接入能力同时具备的情况下,首先利用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集中点周边预留空间消纳指标。剩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指标根据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集中1—2个点建设,如需增设变压器的,由施工队负责变压器建设,电力部门负责高压线路架设。各乡镇根据下达计划情况,提前谋划,预先选定好集中建设场地,待2月下旬施工队进驻乡镇后立即开展四方(乡镇、国土所或林业站、供电所或变电所、施工单位)确认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5月10日前全部完成组件安装和并网资料收集,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网。2017年光伏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2018年光伏扶贫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探索创新。各乡镇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抢抓当前政策机遇,积极探索村户联建、户户联建等户用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打破行政村界限,乡镇统筹集中建设。要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光伏扶贫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及时上报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一、岳西县2017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计划表

二、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

三、乡镇2017年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基本情况确认表

岳西县2016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计划表

序号

乡 镇

每户3kW 到户电站任务分解(户)

村级集体电站建设任务(个)

备注

1

白帽镇

132

1(南庄村30KW)

小水电供区

2

包家乡

55


供电供区

3

菖蒲镇

151


小水电供区

4

店前镇

130

1(店前村100KW)

小水电供区

5

古坊乡

76


小水电供区

6

和平乡

92


供电供区

7

河图镇

71


小水电供区

8

黄尾镇

68


供电供区

9

来榜镇

114


供电供区

10

莲云乡

100


供电供区

11

毛尖山乡

80


供电供区

12

青天乡

106


供电供区

13

石关乡

83


供电供区

14

天堂镇

89

2(城南社区、东山社区各100KW)

供电供区

15

田头乡

158


小水电供区

16

头陀镇

82


供电供区

17

巍岭乡

75


供电供区

18

温泉镇

165


供电供区

19

五河镇

113


小水电供区

20

响肠镇

103


供电供区

21

姚河乡

37


供电供区

22

冶溪镇

176


小水电供区

23

中关乡

69


小水电供区(3个村),请寨和秋千村一部分为供电供区

24

主簿镇

75

1(金塘村100KW)

供电供区

合计

24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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