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这份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工作。推进农村光伏发电被写入一号文件,这被业内看成是正式吹响光伏产业进军农村的号角,2017年将是农村分布式光伏大发展元年!
早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之前,众多嗅觉灵敏、行动迅速的光伏企业已经提前布局,分布式光伏成了香饽饽。而农村,也成了光伏企业布局分布式光伏的一大战场。
毫无疑问,光伏扶贫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是很好的扶贫思路,既有利于贫困人口增收,又能扩大光伏市场。为推进光伏扶贫的发展,河北、湖北、宁夏等省份纷纷表示只要企业肯建设一定规模的扶贫电站,就可获得相应比例的电站指标。而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可推断,纯商业电站也能以扶贫电站的名义来申报,只要每10MW电站收益保障400户贫困人群每年获得3000元以上的收益即可。政府给企业抛下了如此大的红利,对于企业而言,在实施完成一个光伏扶贫项目后,完全可以做到名利双收。光伏扶贫是一个让政府、企业、贫困农民三方收益的好项目,为什么实施起来总是有些不尽人意呢?
据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GW,同比增速128%。其中,分布式装机容量4.42GW,同比增速204%。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742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6710万千瓦、分布式1032万千瓦。分布式占比仅为13.3%,离各界预期和政策目标差距巨大。
归结分布式在农村推进的症结所在,共有四个大“坎”。
1启动资金的不足
启动资金不足似乎是阻拦光伏扶贫顺利推进的最大的一道“坎”,经过2年多的试点摸索,我国目前有如下几种光伏扶贫融资模式:
三种模式,对于农民而言均是没有资金的负担。可正如天合光能的销售总监曾义所说,“光伏扶贫目前的难点在于如何平衡地方政府和投资机构、企业、老百姓之间的关系。企业自己的利益怎么保证?不能单纯的要求企业让利。”要如何平衡三方利益,还需要进一步的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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