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义津镇积极谋划光伏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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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临时暂停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此举旨在应对当前光伏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重点包括两类问题:一是不法分子以光伏项目为名实施诈骗,造成群众财产严重损失;二是部分光伏企业存在违法转包、未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暂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受理,恢复时间将根据风险整治情况另行通告。该措施系属阶段性监管举措,以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于8月10日发布《贵池区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修订版)》,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指南明确两类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项目可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或自行办理;其他项目则由屋顶产权人选定投资开发企业后,由该企业统一申报。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规模、内容均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同时,指南划定了四类禁止建设区域:拟拆迁区域;火灾危险性高、安全条件不达标或属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以及经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认定不宜建设的易发区;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的空地(如宅基地未建住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新疆油田克拉美丽光伏电站是该公司首个自主研发、建设并运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截至7月31日已安全运行超1200天,累计发电量突破700万千瓦时。项目投运后,采气一厂以“高时率、高负荷运行”为目标,通过健全运维机制、动态优化参数、强化关键设备精细化管理,并引入无人机智能巡检与参数分析等技术手段,显著提升故障预警能力与发电效率,年均发电量较设计值高出17%。该电站作为克拉美丽低碳示范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依托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探索气田生产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为新疆油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本,标志着采气一厂向“低碳、零碳”气田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199字)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安徽凤阳县拟清退124个超期未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滁州市发改委相关管理通知,县供电公司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核查,共梳理出124个逾期未开工项目,现予以公示并启动清退程序。公示期内(2026年8月5日至9月4日),相关企业可提交书面说明及合理建设计划,并须在15日内实质性开工建设;逾期未反馈或仍未开工的,供电公司将终止其并网流程。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电网接入管理效能。
安徽省灵璧县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发布公示,拟清理64个长期滞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但超12个月未建成并网(现场逆变器、光伏组件安装不足10%),被认定为超出合理建设周期。依据宿州市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此次清理旨在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公示期内(8月5日至20日),项目建设主体如拟继续实施,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建设计划,并自提交之日起15日内实质性开工;逾期未报计划或未按期开工的,县供电公司将在公示结束后依法终止其电网接入流程。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本文介绍了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选址于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区(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大道南段2399号)。工程拟利用约4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及5500平方米规划用地建设光伏电站与光伏车棚,规划装机容量不低于4.5MWp,采用N型单晶硅防积灰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优先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招标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荷载鉴定、屋面防水、并网接入、手续办理、系统调试、验收移交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EPC工作,并明确在荷载或生产条件受限时允许实际装机容量低于规划值。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公示了该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购价格方案。本次收购覆盖全县共7731.74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审定总收购金额约为2072.33万元。收购工作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开展,并经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附件《收购汇总表》列明了具体项目及对应价格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