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榆林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02-20 09:25:16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1629号)要求,经与各县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4日期间,登陆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fgwny@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发改局,榆横工业区、榆神工业区、空港生态区经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1629号)、《关于明确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权限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7〕123号)精神,结合榆林实际,现就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权限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300千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各县区(工业区)发改局(经发局)备案;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由市发委备案(包括规模不超过20兆瓦、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农业大棚光伏电站项目)。

二、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领跑者”计划、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优先支持南六县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先进工艺技术应用、光伏组件企业延长产业链的项目。

三、项目备案

市发改委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县区(工业区)发改局(经发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支持性文件或说明。

1、土地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2、林业部门出具的符合林业有关用地政策的说明;

3、市级电网公司出具的拟接入变电站总容量及已接入(含已批准接入)、送出线路输送容量信息的说明;

4、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

5、其它:项目申请报告、项目选址四至坐标图、备案申请表、项目单位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单位对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备案项目还须同时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申报备案。

2、光伏电站(含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文件仅作为企业办理项目用地、林地、环保、电力接入等相关手续的依据。

3、备案项目开工前,须通过参与全省光伏电站竞争性比选获得纳入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资格,若未获得进入年度实施方案资格自行开工建设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项目获得纳入年度实施方案资格后,1年内不具备并网条件的,取消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

5、项目完成备案之日至项目并网运行2年期间,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场址、建设规模等主要内容。业主须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按时填报项目建设、运行信息。有关信息将作为申请国家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重要依据。

6、2016年前已获得省上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若在开展前期工作或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备案内容的,在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要求的情况下,可通过相关县区发改局(经发局)申报,由我委批准调整。

7、请各县区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凡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FR:榆林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华能云南120MW光伏发电项目变更来源:云龙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30 09:34:38

云南大理云龙县云顶村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120MW,实际装机149.02MWp)因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于2023年10月23日由云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受理重新报批的环评文件。该项目原于2022年9月获批,本次变动主要集中于升压站,其余光伏方阵及集电线路占地范围未变。主要调整包括:光伏组件规格由540Wp提升至680Wp,总数量由275868块减至219148块,铺设密度相应降低;项目实施主体由华能澜沧江(大理)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能澜沧江(云龙)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公示时,项目已开工26个子方阵,完成74640块光伏板安装、3110个立柱及29个箱变基础建设,但逆变器与箱变尚未安装。(199字)

中国能建签约哈萨克斯坦7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来源:中电工程国际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9 09:07:56

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国际公司近日签约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7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该项目选址于地势平坦、太阳能资源丰富的阿拉木图州,是哈萨克斯坦规模较大的集中式光伏电站之一。技术方案采用720瓦N型高效双面双玻组件,并配套具备智能反向跟踪功能的平单轴支架,通过优化阵列布局提升光照捕获效率与整体发电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显著增强当地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助力哈萨克斯坦加快太阳能资源开发,推动能源结构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支撑其绿色低碳发展目标。(198字)

辉通山丹东乐滩十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每日甘肃网 发布时间:2026-10-26 16:06:05

辉通山丹东乐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于10月19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张掖市新增一座百万千瓦级绿色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由张掖市发展投资集团甘兴能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山丹县东乐滩,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占地2600亩。建设过程中克服地形复杂、并网标准高、工期紧张等困难,高效完成前期审批、工程建设与生产准备,确保如期投产。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与同期建成的辉宇10万千瓦项目共同形成5200亩光伏矩阵,年总发电量超2亿千瓦时。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8万吨,对优化张掖能源结构、支撑“双碳”目标、提升生态与经济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兰坪县水利局关于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来源:兰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7:59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大唐1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来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09:37:15

本文介绍了四川阿坝州茂县赤沙较(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的环评受理公示信息。该项目由大唐(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茂县洼底镇与沙坝镇,总投资约6.31亿元,总占地面积1.5825平方公里,交流侧装机容量150兆瓦。工程共布置42个光伏方阵,其中41个为3.63兆瓦、1个为1.32兆瓦,全部采用650瓦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固定支架及配套逆变器与箱变。项目拟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7回35千伏地埋电缆接入,并以1回线路汇入金龙潭电站(外送线路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施工周期约为9个月。

辽宁台安县关于支付乡村振兴光伏收益资金的公告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0 09:57:22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江西上饶市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征求意见稿来源:广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0 09:22:34

本文是江西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集公告及政策文本。背景为现行试行意见实施一年后,为提升管理效能、保障项目高质量发展,拟修订并正式出台新规。意见围绕行业协同管理、分类备案流程、建设场所负面清单、产权合法性审查、产权人意愿核实、建设技术与风貌规范、监督执法与违规处置七大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明确多部门职责分工;优化自然人与非自然人项目的差异化备案路径;划定禁止建设光伏的区域和建筑类型;强调产权清晰、房屋安全及农户真实意愿;细化屋顶光伏安装高度、形态、防火及相邻权益要求;建立乡镇巡查、部门联动、信用惩戒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全文旨在构建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安全可控、风貌协调的屋顶光伏管理体系。(199字)

10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6:3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0:17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