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偃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的意见

来源:偃师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7-02-17 15:20:2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洛阳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洛发改能源〔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光伏发电扶贫模式和容量规模

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主要采取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扶贫模式进行。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公司负责项目所需资金筹措,并作为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运营主体。项目总投资18724万元,计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278个,其中5—250KW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194个(容量规模6.665MW),15—300KW小型地面光伏电站84个(容量规模16.74MW),总计规模23.405MW。

二、光伏电站规划选址

光伏发电扶贫电站规划选址为:屋顶条件比较好的村委会、学校、集体卫生室、敬(养)老院等公共建筑;工矿企业堆渣场、垃圾填埋场等废弃地;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的荒山、荒坡、荒滩等;村庄内的闲置宅基地、非基本农田小块荒地。对通过支架升高方式实现农光互补的项目,不列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三、光伏发电扶贫对象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针对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涉及府店镇、缑氏镇、大口镇、山化镇、邙岭镇和首阳山办事处等镇(办事处)135个行政村。覆盖对象为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或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贫困户。

四、项目管理机制和设备准入条件

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确定具备规定资质条件和丰富工程经验的公司作为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企业,由其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期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按照有关要求长期稳定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项目监理验收制,确保光伏发电扶贫工程所用设备必须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3号)规定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避免低效、劣质设备进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五、责任分工

(一)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协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全面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规划、加强光伏发电扶贫电站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并网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政府资金筹集与监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的申请与拨付等工作。

(四)市环保局负责推进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五)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负责落实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土地使用的改革政策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优惠政策。

(六)市教育局、民政局负责协调所属学校、敬(养)老院,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

(七)市供电公司负责为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提供电网线路建设和并网服务。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要求,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配套送出工程与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同步建设,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优先结算。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偃师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规划局、林业局、审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业发展银行偃师支行、府店镇、邙岭镇、缑氏镇、大口镇、山化镇、首阳山办事处主管副职任成员。

(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偃师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偃师民声网等媒体和条幅、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光伏发电扶贫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动态、实施效果、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贫困户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为协同推动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创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光伏发电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加大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过程及政策落实的监管。对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市政府将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2017年1月12日

FR:偃师市人民政府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2/17/108927.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总投资2.25亿元的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落户西林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9:03

西林县周帮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25亿元,占地1037亩,装机容量45兆瓦,年均发电量约6312.49万千瓦时。该项目依托八达镇龙保村荒山资源,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产业提质与农民增收协同发展。前期工作中,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仅用两个月即完成千余亩土地流转,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截至当前,已完成投资1.5063亿元,计划9月实现全容量并网,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句町变电站。建设期间吸纳50人次技术工人就业,年发放劳务工资约300万元;运营后预计年税收贡献约400万元。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吉臻:推进电源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05 09:18:26

本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撰写,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核心要求,系统阐述了我国电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方向与实施路径。文章指出,“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多能并举、协同转型。核心任务包括: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电力供给格局,推动其在装机与发电量上均成为“双主体”;分类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多场景开发与消纳,强化跨区外送与就地利用协同;科学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光热、生物质等多元清洁能源;同步推进煤电结构优化与节能降碳改造,兼顾兜底保障与深度减排,并探索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零碳燃料掺烧及CCUS等前沿技术路径,全面支撑绿色低碳电力供给体系加快形成。(199字)

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09:20:2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宁夏发改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源:宁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5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家相关能源政策,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系统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文件聚焦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和出口企业三类存量用电场景,明确将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纳入绿电直连电源范围,并分阶段设定自发自用比例要求。同时,规定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连距离管控标准,规范多元主体投资合作方式,建立自治区、市、县、园区四级联合申报评审机制及全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该政策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通过建设绿色电力专线直供通道,助力高耗能及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加快全区能源结构低碳转型。(198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来源: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8:11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河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09 09:46:54

《河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风电、光伏等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电力中长期及现货市场中的集中报价行为。方案明确,仅限同一集团下属、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企业,在固定场所联合报价,且总装机规模不得超省内最大燃煤电厂容量,严禁跨集团或跨省集中报价。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申请受理、材料审核、信息公示、系统建档与备案;对变更、退出及交易执行亦设定严格流程与时限要求。同时,强化市场监测与风险防控,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并要求企业开展年度自律分析报告。该方案系落实国家能源局及发改委最新政策要求,以保障电力市场公平、安全与有序运行。(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