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和光伏发电两项新能源发展表现突出。两项发电装机合计净增91.6万千瓦,发电量净增长19.7亿千瓦时。其中,在省电力公司等方方面面共同努力下,全省风电弃风比重明显低于上年,运营超过1900小时,在“三北地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态势。光伏装机容量由16.3万千瓦一跃增长到52万千瓦,超出两倍以上。
成效来之不易,意义不可低估。一是为完成“十三五”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约束性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充分体现了全省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成效。2016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比重22.8%,年度提高了0.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省发电量比重11.2%,当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加上核电,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已占32.5%,发电量占22.8%。两项指标提升速度均明显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为应对气候变化、防治大气污染做出了更大贡献。发展清洁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是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的重点内容。2016年,通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减少煤炭消费近9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68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4.2万吨。
目前,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占全省电力消费比重已由2010年的6%增长到20%,其中2016年就净增了近5个百分点。即每消费10度电,1度电来自于可再生能源、1度来自于核电,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用上了更多的清洁能源。
三是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由于向辽西北三市以及沈阳北两县、锦州北三县重点倾斜,风电和光伏工程已成为当地拉动固投、提升税源、增加就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支柱性产业。2016年底,上述地区风电装机达581万千瓦,占全省的83.5%;普通光伏电站装机达27.9万千瓦,占全省的62.8%。其中阜新市新能源装机总量达190万千瓦,居全省首位;发电量36.5亿千瓦时,占本地区用电量的73.7%。
同时,上述地区也是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比较集中的地区,随着下步国家光伏扶贫,乃至能源扶贫相关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新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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