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优选四川省光伏扶贫开发企业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01-04 14:20:58

索比光伏网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川发改能源〔2016〕694号)的要求,为确保我省光伏扶贫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择资金及技术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履约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参与我省光伏扶贫工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伏扶贫是国家扶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省“十三五”期间在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部分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开发企业应按照《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并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

二、报名条件

(一)企业规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二)技术实力。申请人应拥有丰富的光伏开发建设管理经验和相应技术队伍;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和装备制造能力者优先。

(三)开发业绩。申请人应效益良好,近两年净利润均保持在1亿元以上。申请人应拥有一定的光伏电站开发业绩,其中在四川省境内有光伏电站建设业绩者优先。

(四)企业诚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开发的光伏电站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诉讼记录。

(五)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参与。开发企业必须是单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省能源局将组织专家从企业规模、技术实力、开发业绩、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选择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企业参与我省光伏扶贫工程。

三、报名时间

申请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应向省能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于2017年1月24日18:00前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薇 028-86705014

五、本优选公告由四川省能源局负责解释。优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

2017年1月4日

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营业执照(说明申请人的企业性质、注册地点、主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未含注册资本,应提供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的注册资本金情况。

二、申请人拥有的已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应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公司名称、装机容量、并网时间、各年发电小时数、持有股份等,并随项目提交并网证明材料(可采用明确项目公司、并网规模等主要内容的并网验收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近两(2)年(2014、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近两(2)年(2014、2015)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超过相当于壹仟万元人民币(¥10000000元)诉讼或仲裁的资料文件。

五、申请人愿意履行《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关光伏扶贫义务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其他关于管理、技术、科研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所有外文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以上各资信类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原标题: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关于优选四川省光伏扶贫开发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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