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新能【2016】38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6-12-22 23:59:59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6】383号






 



各省(区、市)、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

自2014年实行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管理工作机制以来,全国光伏发电规划实施与各地区光伏发电建设基本匹配,保证了光伏发电总体有序。但是部分地区超过国家能源局下达的规模开展建设,知识光伏电站建设出现一定程度失衡。为解决部分地区超规模建设光伏电站问题,按照总量可控和倒逼电价下降的原则,提出以下光伏电站规模调整意见: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国家下达规模,全面采取竞争方式分配项目,超过国家下达规模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由有关省级及地方政府自行解决项目补贴问题。

二、有追加2016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需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提前使用2017年建设规模,追加规模在其2017年应下达的建设规模中相应扣减。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在弃光超过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2016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三、使用2016年追加规模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能够并网,或者目前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准确核实项目建设情况并与电网公司做好衔接。

四、追加规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分配,竞争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组织,可采取单一电价竞争模式或综合评分竞争模式。采取综合评分竞争模式,电价权重不得低于30%。两种方式不得最低限价。有关省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在组织竞争分配时,要考虑光伏发电成本降低实际情况,严格控制项目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

五、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应及时将2016年追加建设规模的项目竞争分配办法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竞争分配办法进行论证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反馈论证意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按我局反馈意见修改项目竞争分配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竞争分配,并将项目清单报送我局(竞争分配完成日期以公文印发日期为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成并网或者已经备案在建的300千瓦及以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2016年光伏年度建设规模。

七、按照光伏发电年度规模管理相关规定,对2016年采取竞争方式分配项目取得明显降低上网电价效果的黑龙江省、湖北省,各奖励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万千瓦。奖励规模应采取竞争方式分配,并且不得设置最低限价。

八、请金寨县按照我局批复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分阶段组织建设光伏发电建设,不占安徽省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全部通过竞争方式分配,促进技术创新和上网电价降低,竞争分配项目相关要求参考本通知第四、五条。
国家能源局

2016年12月22 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2/23/150569.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40:36

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三︱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4:51:02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具有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的总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一︱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 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32:22

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二︱推动光热发电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28:24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强光热发电综合要素保障,支持光热发电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3:0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1:48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陈悦天&缪炎峰&赵一新AM:面向高效、明亮深红光LED的空间限域CsPbI₃纳米晶薄膜的大规模制备来源:知光谷 发布时间:2025-12-22 09:31:41

作为深红光发射体的主要候选材料,全无机CsPbI薄膜通常因晶粒融合且缺陷态多而导致深红光钙钛矿LED性能不佳。本文上海交通大学陈悦天、缪炎峰和赵一新等人报道了一种通过大规模制备实现强空间限域、性能优异的深红光发射CsPbI纳米晶薄膜。

总规模335万千瓦!山西能源局下达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1:51:14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5〕110号),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23个项目、总规模335万千瓦

正泰新能连续三年入围中国能建集采,合作规模持续攀升来源:正泰新能 发布时间:2025-12-09 16:12:48

正泰新能与中国能建保持着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基于在项目合作中的突出表现,2024年,正泰新能受邀出席中国能建第二届供应链合作发展大会,并荣获中国能建颁发的“2024年度优秀供应链合作伙伴”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