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徽开展光伏电站建设并网情况摸查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16-12-07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12月7日,华东能监局联合安徽省能源局联合部署安徽省光伏电站并网容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徽省政府对“大新专”项目实施“四督四保”制度的有关要求,为了解安徽省光伏电站招标项目合同履行和先建先得政策落实情况,加快安徽省光伏电站建设,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和华东能源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15年光伏扶贫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各市发展改革委先对2015年以来本地并网地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的铺装容量和并网容量进行自查;12月中旬,安徽省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并网光伏电站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并网容量虚报、偏低的项目,将采取失信惩戒、调整规模等处理措施。

无独有偶,11月底江西省就目前该省的53个光伏电站容量展开了摸查工作。日前,江西省开展第二批省级光伏度电补贴项目申报工作,要求930前并网且地面电站纳入预分配计划的电站项目才可以申请进入补贴目录。

除此之外,江西省先建先得导致项目没有指标的情况严重,随着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大幅下调,如果在2016年建成的项目只能拿到2017年指标,那么对于光伏企业而言将是一笔相当大的损失。

具体检查电站详情如下:

光伏
光伏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西拟调整2027批零价差上限:从5.1厘降至2厘 超额收益1:9分来源:江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1-04 09:08:45

江西省发改委就2027年电力零售市场价格发布征求意见稿,核心是调整售电公司批零价差上限机制:将月度结算平均批零价差默认上限由2026年的5.1元/兆瓦时大幅下调至2元/兆瓦时;超出部分实行超额收益分享,按售电公司10%、零售用户90%的比例分配。此举旨在落实国家电力市场改革要求,强化批发市场价格向终端用户的有效传导,提升售电公司专业服务能力,并激发市场活力。通知同步明确多方责任:电力交易中心需优化平台功能并加强监测;售电公司须规范经营、保障用户知情权与权益,严禁违规竞争和场外交易;零售用户应增强风险意识、审慎选择套餐;价格主管部门将强化监管与违规处置。政策拟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1943个!安徽又一地集中清理逾期未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濉溪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9:05

濉溪县集中清理1943个逾期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建设与并网,依据安徽省及淮北市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建设秩序、缓解并网容量占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濉溪县发改委联合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启动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相关企业或个人须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备案文件、接入方案及开工凭证等材料,到当地供电所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办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其接入资格将被终止。释放出的电网容量将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安排并网。

并网!安徽省绿色能源转型示范区光伏总承包项目来源:中国能建中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7 09:47:18

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安徽省绿色能源转型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该项目由中电工程安徽院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联合华润电力共同开发,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采用集中式渔光互补模式,分两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176兆瓦,交流侧128兆瓦,并配套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995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9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78万吨。作为示范区重点能源项目,其创新融合“光伏+渔业+旅游”发展路径,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产业协同,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198字)

安徽鸠江区核查公示长期未建成、并网无电量分布式光伏名单来源: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1 08:56:00

安徽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芜湖市江北供电分公司,依据安徽省能源局2025年40号文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长期未建成并网或并网后长期无发电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核查。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明确清理标准并及时处置。经排查统计,共发现116个超期未建成并网、1个已并网但长期无电量输出的项目,其中部分现场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现将上述11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

江西上饶市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征求意见稿来源:广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0 09:22:34

本文是江西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集公告及政策文本。背景为现行试行意见实施一年后,为提升管理效能、保障项目高质量发展,拟修订并正式出台新规。意见围绕行业协同管理、分类备案流程、建设场所负面清单、产权合法性审查、产权人意愿核实、建设技术与风貌规范、监督执法与违规处置七大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明确多部门职责分工;优化自然人与非自然人项目的差异化备案路径;划定禁止建设光伏的区域和建筑类型;强调产权清晰、房屋安全及农户真实意愿;细化屋顶光伏安装高度、形态、防火及相邻权益要求;建立乡镇巡查、部门联动、信用惩戒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全文旨在构建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安全可控、风貌协调的屋顶光伏管理体系。(199字)

2026 年江西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启动 40.8 亿千瓦时规模及规则深度解读(赣发改价管〔2026〕578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6:27:38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涉及5个风光项目!江西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2:3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117户拟清理!安徽鸠江区公示核查长期未建成并网及并网后无电量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0:26:33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1.05元/W!江西4.85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9-22 09:47:06

本文介绍了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EPC中标结果。该项目由江西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招标,建设规模为交流侧4.85MW(直流侧5.9MWp),属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山东祺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中标金额为6,202,581.55元,折合单价约1.05元/瓦,反映出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在中东部地区具备较强的价格竞争力。公告明确了中标单位、合同金额、单位造价及项目基本技术参数,体现了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该中标结果是近期江西省内较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工程的重要进展之一。

2.71元/W!江西吉安7.2MWp光伏项目EPC公示中标结果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9-16 09:28:18

华能江西赣州吉安东劲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南通星宇电气以1948万元(2.71元/W)中标,项目位于吉安市新干县,直流侧装机7.18848MWp,交流侧5.995MW,由华能赣州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招标。

江西: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2 15:50:2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绿电直连的部署要求,规范省内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发展。文件明确适用主体为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电源与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用户之间的专用线路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强调“以荷定源”,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总用电量的30%(2030年前提升至35%),电源须纳入全省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布局限于同一设区市内且线路不超过50公里,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220千伏。文件还对项目规划、投资主体、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绿电溯源、市场交易、价格机制及申报退出等作出系统规定,突出源荷协同、安全可控与市场化导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