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调度中心或我办联系。
调度中心联系人:阮睿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联系人:甘洪亮
联系电话:0991-3631331
附件:1.2016年4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2.2016年5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3.2016年6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4.2016年7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5.2016年8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6.2016年9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