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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展并网难在哪?

来源:泓达光伏发布时间:2016-11-29 00:00:00作者:刘继茂
索比光伏网讯:国家层面来讲,政府还是希望光伏向分布式方向发展,但分布式光伏目前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收益率低、合格屋顶难找、融资难、交易风险隐含、电网接入不顺畅、备案注册不完善以及负荷的长期稳定性等等,制约着行业发展。目前比较头痛问题是供电局的接入问题,表现为并网难,审批难,结算难。2013年以来,虽然国家层面陆续出台针对以上问题的一系列政策,但在地方实际执行层面,进展较缓慢,政策完全落地不容乐观。



一、并网难

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任何新能源项目最终的投资收益途径是依靠发电。发电使用有两种途径:1、自发自用,2、出售给电网,就是并网上传。并网的受限极大地限制了光伏市场的发展:

1、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如果只能自发自用,电站的建设容量必须受业主本身最大耗电量的限制,否则过多的发电只能浪费。这会造成业主的屋顶资源无法充分利用。

2、如果想存储过多的光伏发电,一种方案是增加储能单元。可是目前蓄电池成本昂贵,维护成本高,一般的业主是承担不起的。多余的电上传电网是最经济的消纳渠道。

并网的难度遏制了民间资本对光伏电站投资的积极性。屋顶光伏电站实际上一个稳定的投资回报产品。它会给业主源源不断地发电创造价值,风险比证券产品低,维护起来很简单,比经营一家餐馆、公司等实业容易得多。本来应该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不能确保光伏电的并网,就无法保证光伏系统投资者的利益,必然限制市场发展,最终导致中国国内市场大大落后于制造产能。

这个问题在欧美双反的倒逼下,我们终于看到了曙光。国家电网于2012年10月26日公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新政,对分布式并网的态度180度大转身,从完全排斥改为“支持、欢迎、服务”。支持分布式并网,承诺全额收购富余电力。6MW以下免收接入费用。并网权限明确下放到地市公司。

《意见》新政执行两年来,全国各大城市涌现了一批居民私人光伏系统成功并网的吃螃蟹者,起到一定积极示范作用。但是,总体来说,政策落实并不乐观。主要问题体现在:

1、各地执行不统一。由于国网《意见》是比较笼统的政策大纲,缺乏操作细则,各地电网在执行中对并网尺度掌握有偏差。希望国网尽快出台细则,统一解读,规范操作。有漏洞就会有人转空子,暗箱操作。

2、整个并网申请流程时间过长,手续复杂。《意见》里制定的是45个工作日并网,可是实际流程一般会超过60天。希望电网能够进一步简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效率。

3、根据国家电网办〔2013〕1781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的通知》,逆变器类型分布式电源接入220/380伏配电网技术要求,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低压并网专用开关,专用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10秒,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大于85%UN。

这种开关市面上比较少,实际上也没有什么用。

二、审批难

2014年以前,光伏电站的项目审批执行的是核准制。按照国务院2004年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能源类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需要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核准的文件要求,“由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据了解甲级资质的项目申请报告大约20万一套,还要城市规划、环境评价、土地等审批报告。这些报告全下来,估计需要50万。通常一个50KW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全部投资才50万,而一个3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就基本能满足一户普通居民家庭的日常用电需求。如此高的审批费用和繁琐的审批程序,这不是一个笑话吗?

1、门槛设置过高。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过高。电网要求光伏系统施工单位需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门槛大大提高光伏的推广应用的资质要求和难度。比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要求1000万注册资金,可是一个普通居民光伏项目工程也就3-5万元左右,这么高的门槛是没有必要性的。

2、附加条件苛刻。有的地方供电局规定要在并网点加一个防孤岛的装置,这个设备目前只有少数公司生产,价格比一台逆变器还贵,而防孤岛功能只有被动检测,作用并不大。还有的电网公司规定要装智能断路器,也是多此一举的。

3、有的电网公司自己开设新能源公司,做光伏电站EPC工程。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对自己内部的项目一路绿灯,对外的项目能拖就拖,能卡就卡。

三、结算难

分布式电站不是为了并网而并网,而是要把多余发电量卖给电网。所以后续财政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政策就将是国内光伏市场是否能够真正打开的一个关键。

2013年以前,国家对于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补贴主要是“金太阳”政策。由于是事前补贴,执行几年中,陆续发现骗补、项目检查和审核管理等问题。为提高国家投入的经济性,2013年后,国家停止金太阳政策,改为以实际所发电量作为激励政策的计量标准,实行度电补贴政策。将事前装机补贴变为事后度电补贴,以核定电量为依据发放补贴资金。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讲求发电实际效果的事后补贴方式。补贴更为透明、客观。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光伏发电业主碰到主要问题是如何取得售电和补贴增值税发票。没有发票,电网无法支付上网电费和发电补贴。国税局2014年6月针对性地出台了并网卖电发票由电网代开的政策,给居民业主简化了结算环节,算是及时雨。但是,光伏补贴和上网电费被扣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1、国网代开光伏卖电发票,直接扣除17%增值税。可是依据财政部13年发布财税[2013]66号文件,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所以光伏上传电费不应该按17%扣税,而是只能扣8.5%(一半)。

2、国网在转付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时,也扣除了17%的增值税。原每度电补贴0.42元,扣17%增值税后,每度电补贴0.359元。可是按照国税总局去年2月发布的《关于中央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3]3号)文件,“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但是国网解释,由于补贴属于国网转付给光伏业主,财政部在划拨补贴时,就已经扣税了。所以问题不是出在国网,而是财政部。

光伏上网电费和度电补贴扣除17%的增值税率将极大地削弱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减少项目投资吸引力。显然,这和国家主张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国内市场发展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这个问题需要电网、国税、财政等部门共同洽谈协商解决,贯彻落实国家对于新能源的支持政策。否则必然会打击投资人的积极性,对推动光伏市场发展非常不利。

结语

只要以上三大障碍完全解除,国内光伏市场将立即打开,过剩产能至少吸纳一半。何须看欧美脸色?面对光伏危机,政府应该救光伏,但是要救光伏行业,不是去救某个光伏企业。光伏目前最需要的不仅是钱和地,还有政策的连贯性和市场环境。政府通过规制引导,宏观协调,给新能源创造一个畅通、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电网平台就是救光伏,

企业可以让市场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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