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监局: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16-11-28 16:22:08
记者独家获悉,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光伏发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华北能监局日前发布《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涵盖了调度管理、技术管理、计量与计算、监督与管理等章节。《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光伏发电站自第一台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参与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扩建光伏发电站自第一台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当日起,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光伏发电站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光伏电站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光伏电站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在调度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发电站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光伏发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同时,细则对于可以认定为违反调度纪律的11种事项进行了明确。每次违反调度纪律,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4万元,则按4万元进行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4万元,则按4万元进行考核。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光伏发电站因安自装置动作,频率、电压等电气保护动作导致光伏发电单元解列,不允许自启动并网。若违反规定,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2%考核,考核费用不足8万元,则按8万元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不足8万元,则按8万元进行考核。若违反规定且光伏发电单元并网于与主网解列的小地区,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4%考核,考核费用不足16万元,则按16万元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不足16万元,则按16万元进行考核。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光伏发电站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控制有功功率变化值(含正常停机过程)。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变化速率应不超过10%装机容量/分钟。此项按日进行考核,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按照时间区间内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进行统计。对因太阳能辐照度降低而引起的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变化超出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的,不予考核。

当光伏发电站因自身原因造成光伏发电单元大面积脱网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一次脱网光伏发电单元总容量超过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的30%,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3%考核。若发生光伏发电单元脱网考核且月累计考核费用不足12万元,则按12万元进行考核。

当确需限制光伏发电站出力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光伏发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含实时调度曲线),超出曲线部分的电量列入考核。按光伏发电站结算单元从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实时采集光伏发电站的电力,要求在限光时段内实发电力不超计划电力的1%。限光时段内实发电力超出计划电力的允许偏差范围时,超标部分电力的积分电量按2倍统计为考核电量。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光伏发电站应开展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工作,并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将预测结果报电力调度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要按其管辖范围对并网光伏发电站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开展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并对息报送工作进行管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光伏发电单元应具备电网规定要求的零电压穿越能力。在光伏发电站内同一型号光伏发电单元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零电压穿越改造,或已完成现场改造计划但未在6个月内完成检测认证的光伏发电单元视为不具备零电压穿越能力,禁止并网。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光伏发电站应具备有功功率调节能力,需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接收并自动执行电力调度机构远方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AGC功能),确保光伏发电站最大有功功率值不超过电力调度机构的给定值。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控制子站上行信息应包含有效容量、超短期预测等关键数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有功功率控制子站的装设和投运工作,每月按全场当月上网电量1%考核。光伏发电站在自愿的原则下参与调频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参照火电厂AGC补偿费用计算。

在计量与结算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发电站月度总考核费用等于本场各项考核费用的累计。光伏月度总考核费用为所有光伏发电站考核费用之和。因技术支持系统主站原因造成光伏发电站无法上报数据或误考核可以申请免考。同一事件适用于不同条款的考核取考核电量最大的一款执行。光伏月度总考核费用按所有光伏发电站上网电费比例进行返还。光伏发电站参与本细则所产生的费用采用电费结算方式,与下一个月电费结算同步完成。光伏发电站在该月电费总额基础上加(减)应获得(支付)的参与本细则所产生费用额度,按照结算关系向相应网、省电网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与该月电费一并结算。光伏发电站参与《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所产生的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1/28/104944.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自用比例取消与全量入市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4:38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近期,5.5GW光伏电站并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13 08:58:36

本文汇总了2024年7月至8月初我国集中并网的17个大型光伏及风光一体化项目,总规模达约5.5吉瓦(GW)。这些项目分布于新疆、河北、山东、山西、青海、内蒙古、广西、贵州、福建等十余个省区,涵盖地面光伏、海上光伏、荒漠光伏、采煤沉陷区治理光伏、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多数项目采用“风光同场”“核光同场”“风光火储一体化”等多能协同形式,并普遍配套储能系统与新建升压站,强化电网接入能力与系统调节性能。项目投资主体包括中国能建、华能、国家能源集团、三峡新能源等多家央企及地方能源企业,体现了当前新能源建设提速、场景多元化和系统集成化的发展趋势。(199字)

贵州晴隆:360MW光伏电站并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05 09:25:01

贵州晴隆县近期实现两大光伏项目并网:碧痕160兆瓦光伏电站和中电普安晴隆光照200兆瓦风光火储一体化农业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360兆瓦。依托当地广袤山地与丰富光照资源,项目将低效荒山转化为绿色能源基地,完善“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能源体系。碧痕电站为晴隆目前规模最大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年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6.95万吨;中电普安项目则采用“光伏+农业”立体开发模式,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提升土地利用率,并带动就业800人次,运营后预计年税收8000万至9000万元,村民年均增收2万至3万元。南方电网全程提供并网支持,保障清洁能源高效接入与协同调度。

积极探索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来源:国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10:31:12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

三一硅能200MW光伏电站并网来源:三一微电网 发布时间:2026-07-29 09:37:49

三一微电网投资建设的朔州崇仁200MW光伏电站于7月25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正式进入商业运营。项目位于朔州市平鲁区山地片区,依托当地优质光照资源和闲置山地,通过科学规划与精细施工克服复杂地形带来的建设难题,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电站配备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发电单元、集电线路、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严格遵循国家电力标准和地方能源规划。建成后年均发电量达3.42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11.2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4.2万吨,显著提升区域清洁能源供给能力。项目建设带动本地就业与产业链发展,投产后持续贡献财税收入,助力地方经济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实。(199字)

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09:20:2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41:21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依托省内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优势,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并结合本地算力产业特点制定差异化规则。细则明确三类适用主体:新增用电负荷、自备电厂改造项目、应对国际碳壁垒的出口企业,并针对“三州一市”与省内其他地区分别设定余电上网限额。技术层面规定直连线路不超过60公里、电压等级不超220千伏;管理上覆盖方案编制、多级评审、开工时限及负荷退出等全流程闭环机制;配套建立独立计量、整体入市和区域差异化电价交易制度,在保障电力供应与电网安全前提下,为算力、制造及外贸企业提供新能源专线直供新路径。(199字)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09:44:45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微冷食品(华家)产业园光伏一期并网投运来源:大连金普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5:24

微冷食品(华家)产业园分布式光伏一期工程近日在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并网投运,装机容量1.1MW,是目前该区食品行业规模领先的清洁能源电站,也是大连北部地区单体最大的企业自用光伏电站。项目依托近2万平方米光伏阵列,采用“光伏+智慧冷库”模式,绿电直供加工厂及十万吨级智慧冷库,年均发电量达625万千瓦时,预计全部投产后可年减排二氧化碳12.79万吨。绿电应用使园区整体节电率达50%,显著降低冷链高能耗成本。作为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园区正推进光伏扩容与智慧能源系统升级,构建涵盖海上捕捞、加工仓储、绿色供电的全链条低碳闭环,旨在打造可复制推广的零碳样板,推动区域海洋食品冷链产业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198字)

晶科能源携手塞航新能源,共筑华北光伏售后新标杆来源:晶科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7-01 09:53:57

晶科能源正式授予塞航新能源“河北区域售后服务商”资质,构建覆盖全省及京津冀的一站式标准化售后体系,承诺48小时检测、72小时故障解决。此举是晶科华北服务布局关键一环,继山东、安徽后第三家区域授权商,彰显其全球“七冠王”对服务网络的持续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