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文,下达我国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江苏3.5万千瓦的村级电站规模,其中我市灌云县获得4MW村级电站规模,惠及20个村、贫困户400户、1122人。
灌云县村级光伏电站资本金由灌云县财政局整合县级财政安排的经济薄弱村扶贫资金,部门结对帮助经济薄弱村扶贫资金,及省委扶贫工作队帮扶经济薄弱村扶贫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村级光伏电站总投资的20%,经测算贫困户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额为3500元/年,持续获益20年。
去年以来,国家多个部门出台多个政策文件,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扶贫方案编制大纲中要求,实施光伏扶贫以精准扶贫为原则,以使每户贫困户切实获得逐年稳定收益为目的,针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特点,建立精确到户的光伏实施方式,明确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获益来源、收益额度、获益方式及流程等,确保试点县区内全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公平、及时的获得扶贫收入。保障贫困户年度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000元/户年、持续获益20年。用户系统按照售电收入中除偿还贷款费用和税费外,全部作为贫困户可支配收入;大型地面电站按照售电收入中支付还本付息、运维和税费后,政府平台公司比例对应部分全部作为贫困户收益。
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市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贫困户的脱贫步伐。我市应当将光伏发电收益向贫困户倾斜,将光伏发电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建设和在我市投资光伏地面电站指标的获取相结合,充分利用我市高小时数的光照条件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为切实解决贫困户的脱贫致富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