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屋顶大战打响!赶快看看那些城市对屋顶光伏有要求

来源:智汇光伏发布时间:2016-11-14 09:46:24

抢屋顶大战已经全面打响!

刚出台的“十三五”电力规划中,2020年分布式光伏的目标是60GW以上,而2015年底仅有6GW。

未来平均每年11GW以上,即使按照1MW/万m2来考虑,每年也要1.1亿m2!

据小道消息,目前已经有5家企业明年分布式光伏的投资目标是1GW以上,还有若干企业计划投资300~500MW!

1.1亿m2的屋顶,去哪里找?可以首先考虑下列城市~

1、浙江省

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

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无偿提供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1)杭州市

文件依据:《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29号)》

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且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屋顶应改造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项目应同步配套设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凡符合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建设条件的在建或已建成建筑屋顶,均鼓励补建和改建光伏发电系统。

2)富阳市

文件依据: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4]58号)》

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和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新上项目时,原则上要求屋顶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3)宁波市

文件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4)象山县

文件依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政办发〔2015〕24号)》

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新建的屋顶单体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及公共建筑项目,按照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进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

5)德清县

文件依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德政办发〔2014〕141号 )》

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光伏发电自用企业的发电量不纳入企业用能总量指标配额,可等量置换企业新上项目用能,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光伏发电量不计入各乡镇、平台耗能指标。

6)嘉兴市

文件依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3〕87号)》

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建筑物,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积极试点和推广光伏玻璃幕墙。

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和屋顶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应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要求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

7)绍兴市

文件依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4〕42号 )》

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用能减量置换。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对参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根据其发电规模,在分配年度用能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8)衢州市

文件依据: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3〕53号)》

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太阳能光伏技术推广应用领域,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84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9)龙游县

文件依据: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龙政发[2013]35号)》

对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煤以上的企业新上项目时,企业屋顶原则上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10)江山市

文件依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江政发〔2014〕2号)》

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76吨标煤以上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上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11)安吉县

文件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4〕18号)》

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立项。现有工业厂房及政府办公用房、学校、医院、文体设施等政府所属房屋,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应逐步完成屋顶光伏发电建设。

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12)丽水市

文件依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4〕27号)》

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原则上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建筑物,符合规划的,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13)温州市

文件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5号)》

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不予批准立项。

14)洞头县

文件依据: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试行)(洞政办发〔2014〕74号)》

新建的建筑物,其单体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等,除特殊要求外,鼓励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根据需要预留光伏发电配电房空间;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可纳入工程总概算。

15)瑞安市

文件依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瑞政发[2013]258号)》

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一般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在建或已完成工可批复的新建建筑物,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鼓励补建或增设光伏发电系统。

16)乐清市

文件依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

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商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当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投资额纳入工程概算。在建或者已完成工可批复的新建建筑物,符合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条件的,鼓励补建或者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由市发改局予以调整工程概算。

17)永嘉县

文件依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13〕282号)》

对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及公建项目(包括政府性投资新建的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会展中心、车站等大型公共设施),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不予批准立项。

18)安吉县

文件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4〕18号)》

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立项。现有工业厂房及政府办公用房、学校、医院、文体设施等政府所属房屋,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应逐步完成屋顶光伏发电建设。

19)丽水市

文件依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4〕27号)》

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原则上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建筑物,符合规划的,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2、北京市

文件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4号)》

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3、江苏省

1)镇江市

文件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金屋顶”企业计划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4〕179号)》

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的推广应用,鼓励新建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对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在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对参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根据其发电规模,在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时予以优先支持。

2)无锡市

文件依据: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新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锡新管发〔2013〕215号)》

在全区范围内做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地面电站、光伏照明的规划选址,出台并颁布无锡新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原则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平屋顶设计且屋顶有效使用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工矿企业在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时,按照满足光电一体化建设要求设计施工。

3)徐州市

文件依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

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等)中,新建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对屋面无特殊用途要求的,均需按照光电建筑一体化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并作为主体建筑验收的基本条件。存量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已具备或改造后具备建设条件的,2020年前均需建设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其中,综合能耗3000吨以上标煤的企业需在2018年底前完成屋面改造和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连片新建和存量建筑,对屋面无特殊用途要求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4、江西省

1)南昌市

文件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南昌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94号)》

凡屋顶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新建项目,其屋顶原则上要求同步设计光伏发电项目。

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在新上项目时,其屋顶原则上应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除硬件条件不允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以外);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2)鹰潭市

文件依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94号)》

符合建设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相关国有资产的屋顶,原则上要全面推行屋顶光伏发电。

现有、新建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且具备屋顶资源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5、山西省太原市

文件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4〕26号)》

优先支持在市内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且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屋顶,应改造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项目应同步配套设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6、安徽省合肥市

文件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

本市及合作共建园区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保障房、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7、河南省洛阳市

文件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洛政〔2013〕108号)》

从2014年起,全市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1/14/104459.html
责任编辑:wangshujuanz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工商业光伏受益——澳大利亚将SRES计划激励项目容量提升至1MW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1 08:48:13

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小规模可再生能源计划(SRES)的适用容量上限从现行标准提升至1兆瓦(MW),以支持工商业及农业建筑部署大型屋顶光伏系统。该调整旨在填补当前能源转型中的“中间市场”空白——目前户用光伏装机达22GW,而工商业领域仅约5.6GW,其技术潜力却超80GW。新政策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由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ER)管理,通过发放可交易证书为项目提供前期成本折扣,预计降低安装成本约20%。同时,政府将推动加快电网审批流程,要求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修订规则,缩短工商业光伏并网许可周期。此举响应了智能能源理事会关于提升门槛与优化审批的建议,有望释放大量闲置屋顶资源的发电潜力。

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09:20:2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公布来源: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7:23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内蒙古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2:14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2.27元/W!江苏泰州5.7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3:57

本文介绍了江苏泰州一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该项目为大唐扬动股份有限公司5.79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经公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21.0458万元,折合单价2.27元/瓦。该价格体现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成本水平,也反映出项目在规模、地域及实施条件等方面的综合特征。作为典型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建成投运后将有助于提升当地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与企业绿电使用比例。(198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3.52元/W!湖北孝感38.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3 08:37:40

本文介绍了湖北孝感孝南区“产教农储38.87MW胡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该项目由孝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规划建设容量为38.87兆瓦。公示显示三家候选单位及其投标报价与折算单价:第一候选人为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358亿元,3.49元/瓦),第二为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2亿元,3.50元/瓦),第三为孝感市澴川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星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1.369亿元,3.52元/瓦)。公示内容涵盖中标排序、主体名称、金额及单位造价等核心信息。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新南威尔士州推出无息贷款 支持居民安装光伏与储能设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2 10:21:36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启动总额5.57亿澳元的家庭节能计划,核心是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最高1.5万澳元、期限最长10年的无息贷款,用于安装屋顶光伏系统、家用储能电池及其它节能改造。申请者需满足家庭应税收入不超21万澳元等条件,预计覆盖超3.2万户家庭。作为该州2035年前实现100万户“光伏+储能”目标的关键举措,计划还设专项补贴:2026年下半年起,年收入不超8万澳元或持优惠卡者可申领最高4000澳元补贴(另拨款7700万澳元);租户获房东同意后亦可申请。政府建议优先申领补贴,再以贷款补足差额。

宁波“炼”成全国分布式光伏“第一城”来源:金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7 14:10:39

宁波以全域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成为全国设区市中装机容量第一的“光伏大市”:截至5月底,装机达974万千瓦,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0.24%。该市自五年前启动“光伏+”工程,覆盖水面、工业、农业、商业等十大领域,并配套政策推动光伏与产业、交通、新基建及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其中,工业屋顶光伏占比高达84%,已建成1616个单体超1兆瓦的项目;居民屋顶占比8.6%,并试点低收入农户“光伏共富”模式,通过出租屋顶获取长期租金与装机补贴。智慧服务如“光储效益码”提升管理效率。宁波以此实现工业企业降本减碳与乡村增收双赢,为东部工业城市能源转型提供实践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