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2016年第二批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2016年第二批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SZJXGS-16063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2016年第二批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4个乡镇共计建设158套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474千瓦)
2.1玛曲县相关乡镇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设备及相关伴随服务158套,每套装机3kW(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
2. 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为准。
2.4、质量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5、免费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光伏组件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期自扶贫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
三、投标商具备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有: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及建设或太阳能分布式电站、太阳能并网及户用电站设计、安装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
4、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5、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参与并完成一项光伏扶贫示范项目。(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1 月 7 日至2016年 11月11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凡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领取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领取标书时请携带资格要求1-7项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
发布网站:《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 11 月 28 日上午9 时30 分 (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时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转账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五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转帐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
2、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 :GFFP合同段壹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单位: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玛曲县联社营业部
帐 号:800030122000038121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九、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单位:玛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张和平 电 话:0941-612208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郭永生 李鹏
电话:18093177762 18198005034
邮箱:56749860@QQ.com 传真:0931-4638670-601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 十一 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