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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来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11-04 00:00:00
一是核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含4小时以上储热功能)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上述电价仅适用于国家能源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范围的项目;

二是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执行上述标杆上网电价;

三是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对太阳能热发电企业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绿色信贷、土地优惠等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

四是2019年以后国家将根据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状况、发电成本降低情况,适时完善太阳能热电价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水平。

据行业调研和研究机构测算,标杆电价定在1.1元/千瓦时以下时,全行业都难以获得合理回报;标杆电价在1.2元/千瓦时左右时,可保证企业获得一定收益,内部收益率约8%-15%。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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