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1.山东威海市《关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要内容:鼓励采取集中建设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区市承担推进光伏扶贫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区域光伏扶贫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做好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2.山东费县人民政府《费县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在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系统的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除还贷外全部归贫困户。 3.山东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2016年至2018年,通过3年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力争惠及1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 山西省 1.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主要内容:村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按照每20KW补贴1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给予支持。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户光伏扶贫对象对应规模标准为5KW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光伏扶贫对象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KW左右,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通知还指出,项目贷款省级扶贫资金按5%贴息。 2.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选2016年光伏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企业》 主要内容:2016年拟在山西临汾市建设光伏扶贫发电项目一期500MW。规模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建设期为6个月,经营期为20年(不含建设期)。 江西省
江西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要求各地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作,各地要根据自身能力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计划,不超出自身财力扩大计划,不将商业电站纳入计划,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第二年计划下达的根据之一,并于6月30日前将各县方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抄报省扶贫和移民办。 通知中指出,光伏扶贫项目将优先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优先享受财政度电补贴政策、优先享受电网并网服务、光优先享受金融优惠支持。 陕西省
1.陕西省发改委、扶贫办印发《陕西省电力扶贫行动计划》完善“太阳-太阳”分布式工程 主要内容:用五年时间全面解决56个国家片区县、扶贫开发重点县电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8808个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全面提升陕西省贫困地区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实现贫困地区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2千伏安、用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72%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2.陕西延安市《关于做好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4月26日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及《XX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元统一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具体由各县区经发局会同扶贫办负责编制工作,并尽快上报市发改委。特别是梁家河村、康坪村光伏扶贫项目作为我市光伏扶贫工作首批启动项目,延川县及宝塔区政府要抓紧落实实施方案具体细则,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3.陕西省发布《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产业项目;还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户享受收益。 4.陕西铜川市新区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下一页>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