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浙江省
浙江《2016年光伏扶助贫困残疾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方案》实施对象为衢州市及辖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选户基本条件为2015年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且在乡镇路沿线可视范围内。2016年,实现在试点区域内择优选择30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建设3KW(12块光伏板)左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在6个月内建成投产,实现户均年增收约1500—2500元目标。 河北省
1.《关于做好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重点在4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太特困片区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计划今年通过光伏扶贫解决贫困人口不少于4万人,拟建设光伏扶贫电站200万千瓦,原则上每个贫困县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由各市统筹平衡。 按照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1:2.5比例建设扶贫工程。其中:光照资源较好的II类资源区(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1000人,其它III类资源区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800人。两类资源区项目均要落实相应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每人享受到连续20年、每年3000元的光伏扶贫收益。 2.河北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的紧急通知》 主要内容:4月6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上报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的紧急通知,通知显示,河北省2016年按照扶贫电站、商业电站1:2.5的比例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人口800人,每人每年3000元扶贫资金,扶贫期限20年。 3.河北省《关于申报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试点项目的紧急通知》 主要内容:河北省能源局表示,将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省4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太特困片区县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今年先行试点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00个,单个村级电站规模控制在100-300kw以内。扶贫标准为,每个贫困户对应项目规模为5千瓦,即300千瓦村级扶贫电站解决扶贫人口60户。 安徽省
1.安徽铜陵市《关于光伏扶贫的建设模式以及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2016—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总体目标是建设65个贫困村、10000户贫困户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3.53万KW。“1+X”建设模式:“1”是指在65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实现全覆盖;“X”是指在235个行政村一般贫困户中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共1000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 2.《关于金寨县光伏发电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建设20万千瓦地面光伏扶贫电站。发展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在23个乡镇选址建设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每个站址建设规模200千瓦-600千瓦,累计1.5万千瓦。 提高光伏扶贫项目覆盖面。建立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机制,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贫困人口,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3000户(已建有光伏电站的贫困户和五保户除外),受益人口4.03万人,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3.安徽宣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2016年底前贫困户全部脱贫,2017年底前贫困村全部出列,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4.安徽省舒城县《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按照“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和实行“三年集中攻坚、提前两年摘帽”的总要求,建立政府补助、扶贫资金支持、城投公司融资投入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力争到2018年实现“县摘帽、村出列、户脱贫”。 5.安徽霍邱县3737万扶贫资金为2450户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 8月29日县扶贫领导组组长会议研究,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520号)中下达的3737万元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新店镇新华村等49个重点贫困村2450户贫困户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从今后省市到县资金中再行安排或者县筹资解决。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