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5544万元收购沭阳光伏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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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拟投资2181.99万元,在湖南湘潭市岳塘区湘潭中环水务三水厂建设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依托水厂稳定用电负荷,所发电量优先就地消纳,已取得投资备案及建设指标,建设周期约4个月。经测算,项目全投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公司既定标准,具备良好盈利性。公司提示了审批滞后、工期延误及政策变动等风险,并提出四项应对措施:优化设计提升发电利用小时数、加强招采与施工管控以降低造价、实施精细化运维压降成本、拓展电力交易与绿电碳交易增加收益。项目旨在加快公司新能源转型、增强长期盈利能力,同时服务地方低碳发展目标。
本文介绍了浙江温州文成县拟建的70MW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受理公示信息。项目由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选址于玉壶、周壤和大峃镇,占地约118.5万平方米,主要租用茶园、果园等园地。总投资2.9亿元,设计交流侧装机容量69.92MW,直流侧为77.00966MWp,全部采用655Wp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Topcon组件,共117572块,划分为21个光伏子方阵;每组串28块组件串联,26–29串并联接入一台46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计划2027年3月开工,同年12月建成,总工期9个月。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国资委控股地方国企)于10月23日发布公告,拟以1238万元收购四川汇木光沅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从而获得其全资持有的两家子公司所运营的合计32.64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交易对应其450万元实缴资本;交易完成后,兴中能源还将主导对标的公司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290万元,并按90%持股比例实缴出资1161万元。目前,四川汇木光沅新能源有限公司仍由汇木新能源全资持有,尚未完成股权变更。该交易旨在拓展兴中能源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资产布局与运营规模。(199字)
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近期密集布局户用及集中式光伏新能源领域。2026年,公司先后以14.98亿元收购创维光伏分布于北京、天津、重庆等12个省市的户用光伏电站资产;以36.46亿元分两批收购天合富家在广东、江苏、安徽等地的户用光伏项目,并已另购正泰安能25.55亿元同类资产;此外,还以15.12亿元开展河北5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业务,委托采购后出租给阜平众瑞新能源,租期18年。年内光伏相关交易总金额已超77亿元。上述举措均以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模式运作,旨在扩大公司在新能源特别是户用光伏领域的资产规模与市场份额,契合其既定战略方向。
华能河北分公司平山县250兆瓦市场化光伏项目于2024年完成并网,但因遭遇极端天气,约70兆瓦光伏组件受损,需开展灾后修复工作。为此,项目方启动组件更换工程招标,于9月29日公示中标结果:甘肃安装建设集团以1400万元报价成功中标。该修复工程聚焦受损光伏组件的拆除与更换,旨在恢复电站发电能力与运行稳定性。作为华能集团在河北推进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之一,此次灾后重建体现了对已投运光伏设施运维保障的及时响应。整个修复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工期安排有序推进。(198字)
合康新能(300048.SZ)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美康能源拟以自有资金750万元,受让自然人王世珍持有的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康光伏”)15%股权。交易前,合康新能通过美康能源已持有美康光伏80%股权;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将提升至95%,美康光伏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此次股权收购旨在满足公司长期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对美康光伏的控制力与整合效率。由于收购前后公司均对美康光伏实施控制,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佛山市汇广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汽物流四期车棚分布式光伏项目,于9月10日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备案复核,备案已于当日办结。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前进东路2号,依托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自有空地建设约4.5万平方米车棚,并在其上部署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总装机容量为4.45MW(交流侧),直流侧容量为5403.45kWp,设计年发电量约540万千瓦时。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计划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云南省广南县正式启动新安村70兆瓦(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选址位于广南县行政区域内。公告明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原则,统筹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与安全合规,强调“新能源+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就地消纳与产业协同。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通过综合评分法遴选,指标涵盖资信能力、建设运营水平、乡村振兴成效、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标主体须严格履行开发时限:签约后10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同时须采用高效组件(鼓励转换效率超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严禁转包倒卖,并接受全过程履约监管。
银星能源拟投资3735万元,在关联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厂区建设容量不低于12.9487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签订为期25年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项目由银星能源负责设计、投资、建设及运维,资本金占4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5%。关联方承担全部电量消纳义务,按0.42037元/千瓦时(含税)的基准电价,依据实际供电量按月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绿证、CCER等绿色权益归属银星能源。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强调,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合理,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效益,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但协议尚未正式签署,部分条款可能随项目成本及环境变化调整。(199字)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海宁皮城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海宁皮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以2.257亿元收购浙江昇茂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宁聚晖、海宁鑫杰所持有的38家光伏公司股权。交易已于2026年8月11日在海宁市完成签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多场景融合应用的政策导向,加快布局新型能源体系及“双碳”目标相关产业。标的公司集中分布于长三角工业园区,项目均已并网、运营成熟、剩余生命周期平均约20年,具备稳定现金流和持续回报潜力。通过本次收购,海宁皮城将进一步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与碳资产管理等上下游业务,强化新能源板块规模与竞争力。(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