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29日起,一份有关光伏、风电等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意见稿在业内疯传,今天仍有说法称文件已下发。由于这份意见稿中提及了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大幅下调,因此引发了广泛争议。截至记者9.30日发稿时,尚未发现这份文件出现在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部门的网站上。
记者今天从某省发改委内部人士处获悉,他目前并没有收到外界据称的这份文件,但他强调,“电价下调是大势所趋”。
这份所传意见稿的全称名为《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主要三类地区的光伏上网电价分别是0.55元、0.65元和0.75元。然而,2016年7月起国内的三类地区电价是0.8元、0.88元和0.98元。
新意见稿中还提及,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也可能变为:一类地区0.2元,二类地区0.25元,三类地区0.3元,而现定价格则是0.42元,差价巨大。
该所传文件解释电价下调的来由是,继续执行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其中写道,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适当降低保障性收购范围内2018年新建陆上风电和2017年新建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加1分钱/千瓦时的超低排放加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此外,今天还有传闻称该文件已下发。不过某省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未收到该份文件。文件没有到其手里有几种可能:第一是该文件并没有下发,第二“如果是下发,要走一定的流程。”不过,他对于征求意见稿内的大幅下调光伏上网电价一事未作太多回应,而是简短地表示,“降价是大势所趋。”
虽说相关部门在做一些定价时,其征求意见稿与最终定稿差距并不大,但在光伏圈内多位人士看来,即便这份新的征求意见稿确有存在,“0.55、0.65、0.75”的光伏电价不太可能是最终确定的明年上网价。
去年,发改委调整光伏上网电价并发出通知的时间是12月底,而据媒体报道,彼时征求意见的时间点也是去年10月底,与目前10月的征求意见时间较为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