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同意甘肃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同意我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并要求依据《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下简称《方案》),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
复函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同时,在试点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灵活应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电网安全,保障民生用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电力市场运行前要进行模拟运行,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则、技术规范。
《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主要目标
改革试点分两步走
《方案》对我省改革试点提出两个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2016~2017年):
初步构建电力市场化体系,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成电力交易平台并规范运行;初步完成售电侧改革试点,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推动形成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的新机制,有效缓解弃风弃光问题;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工作。
●第二阶段目标(2018年及以后):
基本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放开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形成发电侧和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尝试建立电力现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健全的电力市场监管规则体系。
重点任务
推进四项专项改革
《方案》明确,按照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发电装机规模大、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省内消纳能力弱、电价交叉补贴复杂的具体情况,以及在直购电交易、新能源就地消纳等方面的改革实践和工作进展,充分考虑市州政府及企业的改革意愿,力争在改革基础较好、方向基本明确的领域率先突破,2016~2017年重点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组建电力交易机构、售电侧改革、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4项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在国家统一指导和组织下,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
完善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
放宽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类型与电压等级,允许售电主体参与直接交易。总结近年来我省直接交易积累的经验,建立完善常态化的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加强与东部电力输入省份以及西北各省区沟通协作,更大程度地参与全国电力交易。鼓励省内发电企业与省外电力用户建立中长期电力合作关系,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区域范围优化配置。
适时建立有效竞争的现货交易机制。在推进中长期交易基础上,根据我省电源布局、负荷特性、电网结构等因素,适时开展现货交易试点,启动日前、日内、实时电量交易和备用、辅助服务等现货交易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