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光伏发电项目评优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明确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以及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部门机读档案等附在正文之后。
(二)建设地点、开发模式、规模和总投资
明确项目建设地点、拟建规模、开发模式、总投资及单位千瓦投资。
(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明确项目是否备案,土地、电网等部门是否出具过相关意见,同时将上述相关支持性文件附在正文之后。
二、评优内容
(一)技术先进性评价
1.光伏组件
拟采用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型号。
将第三方对光伏组件效率、衰减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附在正文之后。
2.逆变器
拟采用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型号。
根据采用的逆变器情况,将以下检测报告中的一项或多项附在正文最后:一是第三方对产品低电压(包括零电压)穿越和频率扰动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二是第三方对产品最大声转化效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三是第三方对集中式或组串式逆变器启动电压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四是第三方对集中式或组串式逆变器防护等级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上网电价评价
明确项目拟执行的上网电价,并将项目业主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本项目上网电价的决议原件附在正文之后。
(三)电网接入评价
明确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名称、变电容量、可接入容量、接入电压等级、接入线路距离等,如电网公司出具了有关意见将文件附在正文之后。
(四)企业投资能力评价
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及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项目融资方式,将银行贷款承诺函、授信证明或出资方出资证明等文件附在正文之后。
(五)企业业绩评价
关于“旗区推荐项目并排序”,以旗区发改局上报文件为准,项目单位不必论述此项内容。
1.关于“参与扶贫开发”的内容满足条件一的项目,详细描述已经开展的扶贫工作,明确累计完成投资额,并将所在旗区人民政府出具详细的证明材料附在正文之后。如2016年继续参与扶贫开发,详细描述当年已经开展的工作,明确已完成实物量投资额,并将所在旗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附在正文之后,如2016年尚未实质性开工,拟缴纳扶贫保证金,需明确缴纳金额,并将所在旗区政府出具的缴款凭证附在正文之后。
2.满足“参与扶贫开发”条件二的项目,需明确扶贫方案是否已经编制完成,是否与旗区政府签订了扶贫协议,并对扶贫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论述,将扶贫方案附在正文最后。如已缴纳一定数额的扶贫保证金,需明确缴纳金额,并将所在旗区政府出具的缴款凭证附在正文之后。
3.明确项目是否为光伏发电基地内项目,并将包含参评项目的新能源发电基地规划的自治区或市级批复文件附在正文之后,另外需提供基地规划原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