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31 10:37: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优选工作,我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3号)文件精神,特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除二连浩特市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

第四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3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2万千瓦,我市的配置原则为:单体项目规模不能低于1万千瓦,并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具体光伏电站项目规模。

第二章优选程序

第五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文件要求,二连浩特市指标配置优选程序为:

第一步为公示阶段。2016年8月29—9月4日,对制定好的《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通过互联网进行公示,面向全社会公开。

第二步为企业报名阶段。截止至2016年9月6日,凡符合《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中评优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向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指标配置申请,并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作为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专家评审重要依据。

第三步为优选评审和公布阶段。2016年9月13日之前,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组成5—7人的评优专家组,依据《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优选打分。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和公平,全程邀请自治区能源监管部门和二连浩特市纪检部门参与。待优选结束后,专家组以书面形式对参加评选的项目出具评分意见,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评分意见确定项目建设企业,评选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第四步为确定并上报本地区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阶段。2016年9月20日之前,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汇总。

第三章评优条件

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

第七条参与评优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必须符合第六条内容;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具备接入容量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评优内容

第八条评选内容包括技术先进性评价、上网电价评价、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评价、企业投资能力评价、企业业绩评价、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评价等6部分内容,详见《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第五章监管

第九条取得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第十条项目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无法实施,由项目投资主体主动放弃的指标,2016年内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本实施细则重新评优选择项目和投资主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2016年12月31日以后,纳入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项目清单不可变更。

第十一条通过优选获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约定的电价和标准开工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委托权威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复核后出具意见。

第十二条综合竣工验收未通过或验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不予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项目所述公司及集团5年内不得参与此类竞争性配置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试行一年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一、技术先进性评价(30分)

(一)光伏组件评价,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只可单选。(22分)

1.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5%<16.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3分。(3分)

2.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8%<17.1%,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6分。(6分)

3.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1%<17.4%,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0分。(10分)

4.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4%<17.7%,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4分。(14分)

5.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7%<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8分。(18分)

6.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22分。(22分)

7.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5%或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20%扣减10分。(-10分)

(二)逆变器先进性评价,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可多选。(8分)

1.逆变器应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同时具备保护逆变器自身不受损坏的功能。提供产品现场低电压穿越(包括零电压)和频率扰动测试报告。(2分)

2.逆变器最大转化效率不低于99%,中国效率不低于98.2%。(2分)

3.集中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480V,组串式启动电压不高于200V。(2分)

4.集中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55防护等级,组串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65防护等级,出具第三方权威机构的等级证书。(2分)

5.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先进性内容扣减5分。(-5分)

二、上网电价评价(30分)

(一)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1元,得1分。(1分)

(二)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2元,得3分。(3分)

(三)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3元,得8分。(8分)

(四)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4元,得15分。(15分)

(五)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5元,得25分。(25分)

(六)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幅度超过0.05元以上,每降低0.01元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30分)

三、电力接入和消纳评价(10分)

(一)接入条件(3分)

项目电网接入等级蒙西地区≤35千伏电压等级。(3分)

(二)消纳能力(7分)

1.项目所在旗县公共用电量上年度增长率≥5%<10%。(3分)

2.项目所在旗县公共用电量上年度增长率≥10%。(7分)

下一页>  

四、企业投资能力、业绩和前期进展评价(30分)

(一)企业投资能力(5分)

1、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提供近三年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净资产不低于评优项目总投资的50%、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3分)

2、融资保障(提供银行贷款承诺或授信证明)。(2分)

(二)企业业绩评价(5分)

截止2016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已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0万千瓦(提供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国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证明材料)。(5分)

(三)项目前期进展评价(20分)

1、项目具备备案条件(提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维稳、节能批复意见)。(3分)

2、完成项目牧民草场补偿工作(提供与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签署的用地协议)。(3分)

3、完成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签署工作(提供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相关合同和付款凭证)。(3分)

4、完成项目部分设备购置工作(提供与设备供应方签署的购置合同及付款凭证)。(5分)

5、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前期筹备情况现场照片)。(6分)

附件2:

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表

评分表

下一页>  余下全文

 

 

评价细则

上网评价

电网接入及消纳表

企业投资能力评价表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58元/W!内蒙古200MW户用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10-21 09:19:42

内蒙古益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示了其2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结果: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以5.16亿元中标,折合单价2.58元/瓦。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旨在利用符合条件的居民屋顶及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p,采用“全额上网”运营模式。项目实施范围以备案证载明区域为准,实际建设规模与内容将依据最终并网验收容量确定。该中标结果标志着内蒙古地区大规模户用光伏开发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内蒙古包头市:1-9月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3.96%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9:20:04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内蒙古固阳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固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3 09:05:53

本文为内蒙古固阳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结果的公示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盘活闲置资源,并服务乡村振兴与低碳发展目标,固阳县发改委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包头市相关政策要求,委托内蒙古旭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项目优选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并提交意见,固阳县发改委研究决定对拟入选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15日。公示期内,参与优选的项目业主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质疑,县发改委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发布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4:04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内蒙古能源经济转型的金太阳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8:39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公示2026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1:31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内蒙古1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29 05:41:41

内蒙古雄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9月28日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规模为直流侧100兆瓦。该项目属分布式光伏,采用就近接入电网方式,不建设升压站及外送线路。EPC承包范围涵盖从地勘、设计(含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备材料采购(包括螺旋桩基础、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变压器、电缆、并网箱、电表等),到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移交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全部工程资料归档等全过程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并网相关手续协调与费用承担,如接入系统研究、送电后安全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如可研报告、接入批复等)不纳入本次招标。总工期为365天,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含150MW光伏!内蒙古4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公示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9-21 09:36:34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拟建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两期实施,总投资约18.92亿元。项目位于化德县七号镇与白音特拉乡,由内蒙古山河化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工期17个月,含1个月筹建期。一期工程装机22.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7.5万千瓦),配套3.375万千瓦/5小时储能、220千伏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等;二期规模相同,共享一期升压站及管控平台,不再重复建设。风电与光伏场址均与配套负荷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源网荷储协同运行。一期计划2027年4月开工,同年11月底具备发电条件;二期2027年10月开工,2028年7月底全部机组投产。(199字)

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启动2026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5:24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季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9939.27千瓦,项目须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接入电压等级不高于10千伏,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运行模式可选“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后者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80%。申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企业,须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方案及汇总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内蒙古:8大情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09:17: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9月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推动绿色电力就近消纳与高效利用。方案明确在八大典型应用场景中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试点:包括新增用电负荷、氢基绿色燃料生产、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和林格尔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企业、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钢铁、水泥和多晶硅等高耗能行业。该方案聚焦源网荷储协同,通过构建绿电直连机制,支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强化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的精准匹配。(198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优选启动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21: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