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发改能源字【2016】410号 关于印发《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6-08-27 23:59:59
各旗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给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项目数量及规模

优先推荐利用原有接入系统、占地少以及充分利用沙地、荒地、盐碱地等建设光伏电站的项目进入评优范围。请按照《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要求,每个旗县市区推荐1-2个项目,单个项目建设规模1万千瓦起步,不超过2万千瓦,参加综合优选。

上报材料

旗县市区发改局上报项目的正式文件;

项目业主按编制大纲编制的《竞标报告》(一式十份)

时间

各旗县市区上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请旗县市区发改局派专人将文件及材料当面送至市发改委能源办并当场清点、交接、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我委将按照《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优,并根据评优结果形成《通辽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指标配置意见》,并在通辽市政府网站、通辽市发改委网站上给予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

2、《通辽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3、《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竞标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1

《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规划计划优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除光伏发电领跑技术示范基地、光伏扶贫以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

第二章 配置原则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 坚持市场化配置、遵循依法合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

第五条 坚持择优确定投资主体原则,采用优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评优标准实行百分制。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
第七条 参加评优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应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具备接入容量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 评优程序

第八条 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组织进行评优工作,评优专家组由5人组成,邀请能源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确保评优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

第九条参加评优企业应向评审机构提交《竞标报告》,并对参选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条 评审机构以书面形式对参加评选的项目出具评分意见和结果,并附专家评优构成依据,向全社会公开。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确定本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章 评优内容

第十一条 评选内容包括技术先进性评价、上网电价评价、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评价、企业投资能力评价、企业业绩评价、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评价等六部分的内容。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我市区域内已建成但未达到规模效益的企业(项目);综合考虑电站建设成本,利用原有接入系统、降低投资成本、减少土地占用的项目;新能源建设规模、技术、资金、管理、业绩突出的企业。

第六章 项目监管

第十三条 取得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文件要求,实施方案批复后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的,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




附2

通辽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一、技术先进性评价(30分)

(一)光伏组件评价,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只可单选。(22分)

⒈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16.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3分。(3分)

⒉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8%<17.1%,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6分。(6分)

⒊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1<17.4%,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0分。(10分)

⒋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4%<17.7% ,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4分。(14分)

⒌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7%<18% ,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8分。(18分)

⒍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22分。(22分)

⒎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 或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20%扣减10分。(-10分)

(二)逆变器先进性评价,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可多选。(8分)

⒈逆变器应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同时具备保护逆变器自身不受损坏的功能。提供产品现场低电压穿越(包括零电压)和频率扰动测试报告;(2分)

⒉逆变器最大转化率不低于99%,中国效率不低于98.2%;(2分)

⒊集中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480V,组串式启动电压不高于200V;(2分)

⒋集中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55防护等级,组串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65防护等级,出具第三方权威机构的等级证书;(2分)

⒌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先进性内容扣减5分(-5分)

二、上网电价评价(30分)


(一)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1元,得1分;(1分)

(二)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2元,得3分; (3分)

(三)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3元时,得8分。(8分)

(四)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4元时,得15分。(15分)

(五)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5元时,得25分。(25分)

(六)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幅度超过0.05元以上,对项目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价,在不低于国家规定投资回报率、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基础上,每降低0.01元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30分)

三、电网接入和消纳评价(10分)

(一)接入条件(3分)

项目电网接入电压等级≤66千伏电压等级。(3分)

(二)消纳评价(7分)

⒈项目所在旗县公共用电量上年度增长率≥5%<10%。(3分)

⒉项目所在旗县公共用电量上年度增长率≥10%。(7分)

四、企业投资能力评价(5分)

(一)注册资本金(3分)

≥500万元<5000万元得分;(1分)

≥5000万元<1亿元;(2分)

≥1亿元。(3分)

(二)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率(2分)

>40%≤60%;(1分)

≤40%。(2分)

五、企业业绩评价(10分)

截止到2015年底,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及通辽区域内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规模:(单项得分)

≥1万千瓦<2万千瓦;(自治区区域内1分)(通辽区域内2分)

≥2万千瓦<3万千瓦;(自治区区域内2分)(通辽区域内4分)

≥3万千瓦<5万千瓦;(自治区区域内4分)(通辽区域内6分)

≥5万千瓦。(自治区区域内6分)(通辽区域内10分)

六、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评价(15分)

(一)电网接入条件(10分)

完成初步接入方案;(2分);

旗县市区电力部门出具的电网接入意见;(3分)

不需要新建接入系统的。(5分)

(二)其他前期工作(5分)

取得县级及以上土地意见(2分);

环评意见;(1分)

选址意见;(1分)

节能意见。(1分)

七、其他事宜

在得分相同的前提下,专家组综合考虑企业在本地区业绩、投资成本及在新能源领域中综合实力排序。




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竞标报告编制大纲

一、封面

2016年度XX(公司)XX(项目地点)X万千瓦发电项目竞标报告

二、报告内容

(一)评优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用地协议

3、旗县市区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坐标、面积、土地性质文件

4、旗县市区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名称、变电容量、可接入容量、接入电压等级、接入线路距离的文件

(二)评优内容

1、技术先进性评价

(1)光伏组件

拟采用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型号;

第三方对光伏组件效率、衰减率的检测报告。

(2)逆变器

拟采用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型号;

第三方对产品低电压(包括零电压)穿越和频率扰动的检测报告;

第三方对产品最大转化效率的检测报告;

第三方对集中式或组串式逆变器启动电源和防护等级的检测报告。

2、上网电价评价

由项目出具的上网电价降价承诺函。

3、电网接入和消纳评价

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拟接入变电站名称、变电容量、可接入容量、接入电压等级、接入线路距离的文件及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证明。

4、企业投资能力评价

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及资产负债率证明。

5、企业业绩评价

项目业主在通辽市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规模证明,包括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项目前期工作评价

相关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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