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申报2015年后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的通知》精神,要求对2016年下半年光伏发电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6年下半年申报补贴的所有光伏发电项目。
二、组织方式及核查内容
(一)组织方式
以县(市、区)为单位划片核查,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所属区域内所申报项目的组织核查工作。其中以新兴农业组织为主体申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核查。
(二)核查内容
农户依据《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内容逐项核对核查,现场确认后填写《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查看记录单》。
新兴农业组织要求于8月底前先向市科技局提交光伏发电项目与产业化结合情况说明材料,随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依据《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内容逐项核对核查。如光伏发电项目没有与农业产业化想结合或未及时提交说明材料,暂不列入补贴范围。
三、时间安排
核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核查完毕后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查看记录单》上报市科技局高新科。如未能按时上报《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查看记录单》的项目单位,此次暂不列入补贴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新明 马源
联系电话:2198230
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