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报送2015年度电力企业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6-08-12 14:35:0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各省级发电集团,各独立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5年度电力企业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6〕15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5年度电力企业价格与成本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电力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已纳入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平台(http://tj.nea.gov.cn)的发电企业,应于4月2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相应的2015年报填报工作,并根据平台数据完成主要发电价格成本信息表(见附件1),如有省级企业,由省级企业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对于尚未纳入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平台的光伏电站及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应认真填报附件1并上报。

四、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于4月2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相应的2015年报填报工作,同时按照平台数据完成福建省电网价格成本信息表(见附件2)和福建省2015年度电网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见附件3)。

五、各电力企业应落实信息报送责任,指定信息报送部门,明确报送工作联系人,于4月15日前将本次填报工作联系人表格(见附件4)盖公章后传真到我办。

六、各有关电力企业应于4月25日前将相关的附件1-3书面正式报告(含报表)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我办,电子版发我办市场监管处邮箱(fjb_scc@163.com)。附件报表及文字报告模板请从福建能源监管办网站(http://fjb.nea.gov.cn/)下载。

附件:  
  附件1:主要发电价格成本信息表-16173314934.xls
  
附件2:电网价格成本信息表-16175030978.xls
  
附件3:福建省2015年度电网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16180652555.doc
  
附件4电力企业价格与成本信息报送工作联席人表格-16182542403.doc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责任编辑:liu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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