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将国家、省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晋城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晋城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和光伏制造产业健康运行,帮助增加农村地区农民增收、创收、脱贫的途径。晋城市在2015年出台了《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试行办法》,规定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包括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和光伏项目建设安装补贴。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标准: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建设安装补贴:自2015年6月26日之后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建设装机容量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对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自办法出台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近日,晋城市第一批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568万元已落实到位。此次补贴主要是针对在2013年1月1月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装机的200多户。其中装机规模补贴564.5万元 发电量补贴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