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云南15家光伏、风电企业坚决反对云南物价局电价政策》风行,云南又站在舆论的风口上。
最新的消息称云南省物价局之前发布的《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已经在省里通过,极有可能从征求意见成为政策。所以,激发了新能源企业的愤慨,怒而联合发文反对云南物价局。
华能云南分公司等15家云南企业联合发文,坚决反对云南省物价局之前发布的《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反对意见主要针对拟实行的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
“云南省物价局此前发出征求意见稿称: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
这是什么意思?对依靠补贴的新能源企业有实质损害?当然了,损害大大的,不然这些企业不会怒而叫板地方政府,企业可不敢轻易叫板地方政府。
光伏标杆电价=脱硫煤标杆电价+国家补贴
0.88元/kWh=0.3358+0.5442
风电标杆电价=脱硫煤标杆电价+国家补贴
0.60元/kwh=0.3358+0.2642
脱硫煤标杆电价0.3358元/kWh由当地电网公司承担,国家补贴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承担。
云南省物价局文件的有个背景,即在电改后,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降低电价,包括居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云南今年1月份已经下调当地脱硫煤电标杆电价至目前水平,相当于降低了一轮新能源标杆电价。水电、火电都降价,新能源也得降吧!
但此前,新能源电价的参照标准是脱硫煤电标杆电价,云南想继续降低电价,煤电在云南占比极低,大概不到15%的比例。云南的水电占到80%多,为什么不能以水电作为常规能源替代脱硫煤电标杆电价?
于是,就出来了被新能源企业群起攻击的方案。问题是,作为电改先锋的云南,火电、水电大部分通过市场定价,即保留发电计划的说法,但电价已经通过市场确定。
消息显示,在电改执行后,云南电价幅度较大,水电上网电价从之前的每度2毛多降至1毛多。参照“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确定新能源标杆电价,意味着国家补贴不变,参照的水电标杆电价将减半。
减半就减半,对发电企业影响有多大?一家发电企业人士说,按照原来政策,云南风电运行情况还挺好,不至于亏损。按照新政策,粗略估算,一年发电3000小时才能保本,但是去年云南风电利用小时数普遍水平是2000小时。这意味着大家普遍亏损,所以才愤而发文反对。
但是对云南而言,云南的新能源弃电现象不严重,反倒是当地的水电被弃比例很大。地方政府推动电改的目的之一是降低电价,为当地产业降低成本。云南的水电一向价格很低,在电改后,地方政府更希望通过市场交易全面降低电价成本。对于占比低的新能源提出新政策,也不足为怪。
从能源局刚公布的上半年弃风限电情况看,云南风电累计装机629万千瓦,利用小时数1441小时,弃风率仅有4%。地方盘算的是以小博大,推动电价成本降低和电价市场化。按照这一数据,全年实现3000小时貌似争取一下也可以达到,勉强保本。
而企业考虑更多的是自身利益,降价最直接的影响是收益变少,甚至亏损。所以才大声反对,也不希望云南这样一个弃风比例很低的省份成为亏损区域。更怕其它地区也模仿云南,出台类似政策,影响整个新能源发电行业。
2015年11月底,云南省工信委还发布了一个电量置换的通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要解决消纳问题,需缴纳0.2元/kWh的费用。新疆、甘肃等地随后也通过市场化方式压缩风电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此,今年3月份,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就组织风电投资企业维权,叫板地方政府。3月31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就“弃风限电”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认为2015年“弃风限电”严重,一些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干预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因为有陆续公布的诸多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政策出台,为新能源企业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风能协会倡议,将采取包括申请信息公开、向国家主管部门举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法律诉讼等在内的多种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但是后来外界对维权结果并不清楚。此次可能将企业直接逼至亏损,企业才再次怒而发文。地方政府为经济减负,还扛着电改和市场化的大旗,企业为利益争取。企业和地方政府对垒,能有什么结果,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