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张家口坝上地区的一处光伏发电场与风电场相呼应。
记者从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获悉,该市作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和2022年北京联合张家口举办冬奥会的契机,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6月19日,张家口坝上地区的一处光伏发电场与风电场相呼应。
记者从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获悉,该市作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和2022年北京联合张家口举办冬奥会的契机,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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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本文聚焦金沙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进展,介绍中国华电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部署,加快推进这一国家重大能源工程的实践。基地总规划装机超5200万千瓦,已纳入多项国家级新型能源体系专项规划;截至9月底,运行与在建装机合计超1400万千瓦,叶巴滩、拉哇、波罗、昌波等水电站及西藏双湖、班戈等保供项目取得关键节点突破。配套送出工程加速落地,清洁能源通过金上—湖北特高压直流通道直送华中。项目同步推进流域联合调度、精益管理与产业链带动,建成后年发绿电约900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7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逾7200万吨,致力于打造全国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先行示范。(199字)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爱旭中标浙能甘肃腾格里沙漠120万千瓦光伏项目II标段,首批ABC高效组件已交付。作为国内单体最大BC集中式光伏项目(677.99MW),ABC组件凭借26.5%+转换效率、优异低辐照与耐沙尘性能,25年年均等效利用小时达1674h,度电成本降低1.87%,全面适配沙戈荒极端环境。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国家能源局在7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调度会上,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电光伏装机约19.5亿千瓦;上半年新增装机中可再生能源占比73.9%,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2%,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24.6%。会议指出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明确“十五五”开局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规划及绿证交易、新能源入市等政策落地;二是扩大绿电消费,压实消纳责任,多渠道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三是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海上风电、光热、分布式等各类项目前期与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贵研铂业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拟投资1.04亿元,在自有厂区建设退役光伏组件回收中试基地,建设周期约12个月。该项目聚焦光伏组件中银等有价金属的精炼回收,构建“退役组件—拆解分选—贵金属再生—副产品出售”的全流程闭环产业链。作为公司光伏回收领域首个中试项目,其核心目标是验证关键工艺、测算运营成本、识别并化解技术适配、设备匹配及投资等工程化风险,为后续规模化推广积累技术储备与运营经验。项目旨在填补公司在光伏回收领域的布局空白,推动区域回收产业规范化、集聚化发展,增强产业链协同与资源保障能力,支撑集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目标,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要求。(198字)
近日,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名单正式出炉。按照自治区多部门联合部署及专项工作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盟市初审、专家终审多环节严格考评,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包头基地)凭借成熟的绿色智造体系与突出的低碳建设成果,成功获评自治区级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单位。作为弘元绿能光伏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制造基地,内蒙古包头基地以单晶硅拉晶、切片为核心业务,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