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我局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装备行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60件文件,修改《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等42件文件(具体见附件1、附件2),现予公布。
附件: 1.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2.国家能源局拟修改的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能源局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