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业厅转发关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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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本文介绍了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6年7月6日发布的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该电站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辽河镇,为49.66MW牧光互补型屋顶光伏电站,2017年建成并网,目前全容量正常运行。招募旨在引入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单位,提升发电效率与收益,保障债权人权益,助力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公告明确要求意向单位须具备5年以上经验、至少2个30MW以上项目业绩(含1个蒙东地区同类项目),并承诺年发电量不低于7000万kWh,补足差额电费;报价须覆盖全部运营成本,包括运维、安保、设备更新、涉网改造及政策性费用等;运营方还需确保安全生产、协调国补资金发放,并维持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本文介绍了湖南平江县菖蒲塘光伏电站通过破产重整实现司法重生的全过程。该电站曾因管理不善陷入严重经营困境,负债6.86亿元,濒临破产。平江法院于2022年提前介入,经评估认定其具备绿色资产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依法受理实质合并重整申请。审理中坚持“公平偿债与盘活绿色资产并重”,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税费减免、土地续租等难题;面对灾情,顺势推动技术升级与产能提升;创新采用公开抽签方式遴选战略投资人,并制定“担保债权现金清偿+普通债权留债延期”的差异化清偿方案,将清偿率由30%提升至75%。重整期间保障员工权益、延续生产经营,并深化“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模式,最终实现企业涅槃、债权人获益、地方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多维共赢。(199字)
本文探讨了山地光伏电站选型设计的关键挑战与系统性解决方案。面对平价上网背景下优质平地资源日益枯竭的现实,光伏开发加速向山地丘陵等复杂地形转移,但由此引发三大难题:地形高差与坡度多变导致传统二维设计失效、阴影遮挡加剧影响发电效率;支架选型与基础施工受地质和坡度制约,单立柱、双立柱及柔性支架需差异化适配;生态保护要求与重型施工方式存在突出矛盾。文章强调“因地制宜”为设计核心,提出从支架类型、组件精细化排布(结合坡向与逐时立体阴影建模)、轻量化基础形式(如螺旋桩、微型桩)及数智化工具应用(无人机测绘、iSolarSim仿真软件等)多维度协同优化。最后以阳光新能源广西宜州100MW山地项目为例,验证其「魔方」技术平台在选址、设计、施工全链条中的落地成效。(199字)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