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核定并公布了弃风、弃光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及相关结算和监管要求。
事件点评:
我们认为该通知是对今年3月24日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细化与落实,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提供了现实有效的解决途径。通知的重点内容梳理如下:
1、综合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按照各类标杆电价覆盖区域,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2、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妥善处理好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与电力交易方案做好衔接。
3、积极利用电力市场化推动新能源消纳。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由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或电力用户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交易,并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与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
4、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充分预留风电和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电量空间,不允许在月度保障性收购电量未完成的情况下结算市场交易部分电量,已经制定的市场交易机制需落实保障月度保障性电量的要求。
5、从风电的核定保障性收购小时数来看,相较于15年的实际发电小时数,甘肃、黑龙江、吉林等省市提升比例均超过25%,甘肃甚至超过了50%,这将大幅提升风电场盈利的稳定性。在特高压尚未建成之前通过本地电网的运行管理机制,协调清洁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调度,最大化地提高本地消纳能力。
6、光伏发电与风电存在类似的情况,西北地区的问题尤为严重。例如甘肃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61小时,弃光率达31%;新疆自治区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2小时,弃光率达26%。随着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核定与落地,新疆、甘肃、辽宁起光问题有望明显改善,从而带来光伏电站内部收益率的显着提升。
原标题:点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