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6-01 09:04:03

索比光伏网讯:据发改委网站31日消息,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综合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按照各类标杆电价覆盖区域,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现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将根据新能源并网运行、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三峡、华润、中核、中广核、中国节能集团公司:

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综合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按照各类标杆电价覆盖区域,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现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详见附表)。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将根据新能源并网运行、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电量,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以及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已安排2016年度发电计划的省(区、市)须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对发电计划及时进行调整。

各省(区、市)主管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优先发电顺序的要求,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妥善处理好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与电力交易方案做好衔接。

三、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由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或电力用户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交易,并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与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的差额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

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或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开展对接,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全额消纳。

四、保障性收购电量为最低保障目标,鼓励各相关省(区、市)提出并落实更高的保障目标。目前实际运行小时数低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确保在运行的风电、光伏电站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具体工作方案应向全社会公布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含已纳入规划或完成核准的项目)。

未制定保障性收购要求的地区应根据资源条件按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未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不得随意设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新疆公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

新疆公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

6月2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原文如下: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

电力交易可再生能源消纳可再生能源
2023-06-28
重磅!2022年各省非水消纳权重及2023年预期目标发布

重磅!2022年各省非水消纳权重及2023年预期目标发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2023年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光伏发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消纳
2022-11-06
江苏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江苏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10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细则》提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江苏光伏市场可再生能源消纳可再生能源
2022-10-25
省级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首次出现不达标 有什么惩罚?

省级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首次出现不达标 有什么惩罚?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该消纳情况从2020年开始考核,今年是第二年,首次出现甘肃、新疆未完成考核的情况。

可再生能源消纳光伏消纳可在生能源
2022-05-16
分布式光伏面临消纳瓶颈,该如何有效突围?

分布式光伏面临消纳瓶颈,该如何有效突围?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6.88GW,同比增长148%,创历史新高。新型分布式光伏装置的容量也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了96GW左右。然而,随着其规模的扩大,消纳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其进一步

分布式光伏消纳难题
2024-04-10
全国新能源发电利用率一览:这4省成风光投资宝地!

全国新能源发电利用率一览:这4省成风光投资宝地!

从上表可以看到,除西藏外,青海(94.1%)、蒙西(94.3%)、宁夏(96.1%)、吉林(96.1%)、河北(96.1%)、陕西(97.3%)、甘肃(97.5%)、河南(97.6%)等地区,光伏消纳情况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8.0%)。

光伏消纳光伏发电新能源
2023-07-05
风电95.8%、光伏97.7%!2022上半年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风电95.8%、光伏97.7%!2022上半年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9月6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2年二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显示,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整体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利用率为95.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光伏利用率为97.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光伏装机量光伏发电量光伏消纳
2022-10-06
光伏助力乡村振兴——电乐多连云港新坝整镇推进项目正式启动

光伏助力乡村振兴——电乐多连云港新坝整镇推进项目正式启动

在“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双重国家战略机遇下,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更是为亿万乡村家庭创造美好生活的「绿色」阳光。

户用光伏光伏电站光伏消纳
2022-08-24
曹仁贤:违反可再生能源法的事件日益增多

曹仁贤:违反可再生能源法的事件日益增多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装机规模日益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能源革命、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可再生能源成本接近化石能源,光伏、风电与

储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保障性收购小时数
2020-08-18
地面光伏1200小时,领跑者1500小时:蒙西电网印发2020年预期调控目标通知

地面光伏1200小时,领跑者1500小时:蒙西电网印发2020年预期调控目标通知

各有关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为确保蒙西电网发电企业平稳有序运行,根据2020年蒙西电网电力需求分析和相关发电机组发电能力预测,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能源局起草了

太阳能发电量可再生能源国家保障性收购小时数
2020-06-17
能源局发布2019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甘肃新疆宁夏保障性收购未达标

能源局发布2019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甘肃新疆宁夏保障性收购未达标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国家能源局
2020-05-15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