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盐县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5-25 13:52: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

光伏发电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朝阳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对改善能源结构、破解资源环境压力、加快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推进光伏发电和照明应用政策为契机,坚持低碳理念,大力推动我县光伏发电、太阳能照明应用,形成规模优势和企业竞争力优势。至2018年,力争在全县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80兆瓦,其中:2016年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60兆瓦。

二、实施时间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项目数据库

进一步排摸工矿企业、公共建筑等领域可利用光伏发电屋顶资源,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数据库,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各镇(街道)要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据库,探索与光伏发电应用企业、屋顶资源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同时加强项目建设进程监管、分布式光伏电站实时运行情况分析运用,为政策扶持、环境效益统计等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要求光伏发电应用建设在备案的同时出具承诺书,承诺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6个月内完成建设达到并网验收条件;不能兑现承诺的,取消相应的优惠政策享受,同时不再享受我县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二)突出重点建设领域

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对照前期屋顶资源调查和实施方案的应用目标,组织落实2016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着力推进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设施“屋顶换能”工程,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县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全县各医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力争在2017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现有企业(项目),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要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稳步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试点。相关部门要积极创新办法支持“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机关事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

(三)积极推行光伏建筑工程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一是从源头上抓好光伏建筑设计的监管,将光伏发电应用纳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二是要在验收环节全面核查光伏建筑应用落实情况,实现光伏应用由已有建筑向新建建筑延伸、由项目示范向全面推广扩展;三是对符合要求需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新建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未按要求建设光伏发电应用的项目将不予项目竣工验收。建设、设计、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单位应遵循科学、合理、节能原则,推广应用光伏发电。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人防办)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创新光伏发电融资模式

加强项目招商与对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光伏发电应用领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自投自用、合资参股等方式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引进政策性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与光伏发电建设企业、镇(街道)建立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光伏发电特点和融资需求,积极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拓展融资渠道。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金融办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五)积极推进二大中心建设

一是完善光伏运维服务中心建设。以光伏发电管理系统软件及智能终端等装备为支撑,创新运维外包服务、用电计量及用电设施安全保障服务、第三方监管服务等,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电源监控和运维管理,实现电源统一调控和运营。二是探索建立碳交易中心。以现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支撑,探索成立碳交易中心,进一步提高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收益率。积极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六)加快示范区建设

以国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为重点,编制完善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能源结构有优化,发展可循环经济”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和生态优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并通过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推行节能建筑、实施集中供气供热改造等办法,将新能源融入生态经济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建设循环经济。2016年,力争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兆瓦。

牵头部门: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七)完善应用带动产业发展

一是鼓励优先使用本县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发电集成系统、光伏终端产品、光伏发电系统平衡部件等产品;二是抓好重点光伏企业研究院和光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着力于产业链短板抓攻关,重点提升高效光伏组件、装备软件和智能光伏装备、分布式光伏系统工程、云服务的发展水平;三是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展光伏应用产品,做强光伏产业链;四是全力推进光伏产业链招商,加快培育发展光伏装备制造业。

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和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确定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和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具体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引导扶持

一是工业企业光伏发电项目继续实施电量补贴,对建成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连续补助五年,标准为前三年0.35元/千瓦时,后两年0.20元/千瓦时,单个项目年补助限额500万元。同时对屋顶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瓦一次性补助。二是居民住宅光伏发电项目按每瓦3元给予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时享受我县电量补贴。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发电的执行上述政策。

(三)加强部门职责

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工作。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考核督促

县政府对光伏发电项目作为重点政策补助对象加以支持。对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依据企业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光伏上网电量不纳入全县有序用电负荷分配指标,可作为实施企业的机动负荷。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鼓励各镇(街道)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根据实际年度目标完成率采取比例折算法计分,在当年度的责任目标考核中最高加5分。

附件:

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任务分解表

(单位:MW)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5/25/98586.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园区!浙江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54

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1:3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取得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专利,能进一步避免光伏发电板被较强的台风损坏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5-26 09:22:38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获得一项名为“一种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4289678U),该专利于2025年6月申请。专利核心在于通过中柱桩、中柱、预埋桩、钢丝绳索、安装板及三角架等结构协同作用:中柱系统从边缘对光伏支架提供刚性固定,钢丝绳索与三角架则发挥柔性拉伸功能,在强风或台风条件下形成刚柔结合的双重防护机制,显著提升光伏板抗风稳定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杭州,主营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注册资本约4.14亿元,已累计拥有37项专利。

浙江华润宁波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华润电力华东大区 发布时间:2026-05-20 16:13:12

浙江华润宁波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5月11日,浙江华润宁波市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华东大区副总经理、浙江公司总经理薛文顺,浙江新能源公司总经理王辉出席项目并网仪式。项目建设过程中,浙江公司项目团队与华润雪花啤酒宁波有限公司密切协同、高效联动,始终严守安全红线与质量底线,按期圆满完成各阶段建设节点任务。

河北印发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6-05-19 09:38:35

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省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装备产业体系。七方面重点任务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立足河北发展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系统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山西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9:23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甘肃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1 16:58:51

3月31日,甘肃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与相关产业融合互促、双向赋能。根据通知,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项目,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