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对外下发了《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划定16省471县的重点实施范围,云南省共有63个县(区)列入光伏发电扶贫工作重点实施范围,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3县(区)入列。
根据《意见》,2020年之前,重点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采用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
在扶持措施方面,村级电站贷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集中式电站由地方政府制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把扶贫电站的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或年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