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装(修、试)企业存在的问题
1.少数施工企业无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云南晋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2家施工企业(名单见附表1)未取得许可证,违规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专栏 3
无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云南晋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云南±500kV富宁换流站工程中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际承担了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工作。
■天水博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甘肃110kV兰渝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陇南段)阶州送变电工程项目中承揽了全站照明接地电气施工安装工作。
2.个别施工企业伪造、涂改许可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安徽鼎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企业(名单见附表2)伪造、涂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揽工程。
专栏 4
个别施工企业伪造、涂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安徽鼎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伪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揽了220kV国蒋2723线路隐患点改造项目等工程。
■监管机构在检查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公司合格分包商备案资料过程中发现,山西盛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备案中显示其持有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经核实,该企业未申领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系伪造许可资质。
■四川省广安江泓输变电有限公司将其原持有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许可证资质等级涂改为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以此承揽220kV茂道吐-额莫勒66kV开关站组塔架线工程。
3.少数承装(修、试)企业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湖南省南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承装(修、试)企业(名单见附表3)超越许可证等级或类别承揽工程。
专栏5
承装(修、试)企业超越许可证等级或类别承揽工程
■湖南省南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不具备承试类资质,其于2015年4月从事了广东省220kV韶关电厂“上大压小”接入系统工程(韶关段)保护调试等试验活动。
■常州万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不具备从事35kV以上电压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资质条件,实际从事了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110kV变电所进线工程项目电缆敷设活动;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装类五级)不具备从事10kV以上电压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资质条件,实际从事了220kV卞墅变110kV富德间隔扩建工程电缆敷设活动。
■甘肃凯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不具备从事35kV以上电压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资质条件,其从事了110 千伏兰渝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陇南段)哈达铺牵引变、桔柑牵引变供电工程项目施工活动。
4.少数承装(修、试)企业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承揽工程
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等少数承装(修、试)企业向其他企业(组织)、个人出租、出借许可证(名单见附表4)承揽工程。
专栏 6
承装(修、试)企业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与巨某某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授权其与山西送变电工程公司联系送变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业务。根据该合同,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向巨某某提供承接工程所需许可资质等相关法律要件,巨某某则向该公司缴纳管理费。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此行为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将其资质出借给王某某,从事220kV锦苏、复奉线杆塔架线等工程;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资质出借给许某某,从事220kV漆望、蒙楚线杆塔架线等工程。相关施工人员均由王某某、许某某自聘,设备由其二人自购,工程项目款由其二人自收自支,每年按固定金额或工程款一定比例向上述两家企业缴纳管理费。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以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由其送变电工程七处项目经理承接了云南110kV七0七变电站至石鼓坡变电站送变电线路工程。送变电工程七处仅有6人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余人员均系临时用工,施工高峰期现场总计有100多人参与杆塔组立、放紧线作业。业主方将合同款支付至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银行基本户,总公司扣留款项的1%~3%后,将其余款项转付至送变电工程七处账户。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收取管理费,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5.部分承装(修、试)企业在分包环节存在违规行为
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州新伦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承装(修、试)企业(名单见附表5)在施工分包环节存在违反许可监督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专栏 7
承装(修、试)企业以劳务分包名义实施主体工程专业分包
■湖州新伦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将“110KV温塘变二期扩建工程”电气安装业务劳务分包给安徽国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生产准备中的工器具、生产职工培训等”。但在投标文件技术评分表的“施工主要机械安排”栏目中,对投标单位拟配备的施工及试验设备进行了评分,且中标劳务分包单位提供的投标预算报价中包括了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220kV南源-武夷山东牵引变线路工程劳务分包给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其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内附施工安全协议,且合同中规定的部分乙方责任内容已超过劳务分包作业范畴。
■湖南岳阳湘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分包给湖南华邦建设有限公司的“石伏山-君山110KV线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二标段)”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所列各项均显示为组塔、架线等相关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内容,且详细列明了各主体施工项目的费用组成。
专栏 8
承装(修、试)企业涉嫌将施工项目违规分包给单位或个人
■通辽市光远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承揽的66kV沙日花输变电工程、66kV幸福输变电工程、66kV平安输变电工程和通辽库伦先进66kv输变电工程主体施工项目分包给开鲁光泰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将其承揽的吉林通榆风电场500kV送出工程包9(姜家~敖力布告公社大友村)工程、华能伊春热电厂-伊春变220kV线路工程的主体施工项目分包河南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
■云南银塔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220kV锦屏(丘北)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现场具体施工由阮某某负责组织实施,施工人员均未签署用工协议,也未能提供用工合同,不能证明其属于云南银塔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聘用员工。云南银塔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涉嫌将该项工程主体施工项目违规分包给个人。
6.部分承装(修、试)企业未认真执行跨区作业报告制度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装(修、试)企业应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的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报告。但在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承装(修、试)企业(名单见附表6)未按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专栏 9
部分承装(修、试)企业未进行跨区作业报告
■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河南省盛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承装(修、试)企业在福建省从事电力施工活动,未按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报告。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兆泰送变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承装(修、试)企业在云南省从事电力施工活动,未按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报告。
7.个别施工企业持过期许可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专栏 10
个别施工企业持过期许可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承德市兴平电力承装有限公司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截止有效期为2015年7月26日。该企业在签订两项线路工程劳务分包协议时许可证有效,但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办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且在许可证失效后仍在施工。
■重庆鼎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截止有效期为2014年6月17日。该企业直至2014年8月28日才提交延期申请材料,并且在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的情况下继续承接电力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