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2015年6月至12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工作,重点针对电网企业以及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是否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开展监管工作。同时,重点针对在建电网工程市场向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公平开放的情况开展了调查分析。
《报告》分为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场开放度调查情况及监管意见四个部分,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一)对于在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电网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违反许可管理制度的九类主要问题集中进行重点披露,并在《报告》附表中对相关问题企业予以曝光;(二)针对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市场公平开放程度整体情况,在专项监管报告中单独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将全国29个省(区、市)电网企业关联施工单位中标统计情况以附表形式予以披露,以进一步突出此项监管工作内容的重要性;从总体情况来看,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24个省(区、市)在建电网工程项目,电网企业所属或与其具有关联性的承装(修、试)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92.4%;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5个省(区)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关联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67.7%;内蒙古电力公司负责经营的内蒙古(西部)地区,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关联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39%。电网企业系统外的承装(修、试)企业整体中标率相对较低,而其中绝大部分参与投标的系统外民营承装(修、试)企业很难在工程发包环节中标;(三)针对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电网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在电网施工活动中将各项许可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问题企业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闭环措施;对于无证及伪造许可证施工企业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附件
《2015年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报告》(全文)
2015年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
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总体工作部署,2015年6月至11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工作(以下简称“专项监管工作)。根据专项监管情况,形成本报告。
一、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5年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等两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资质〔2015〕215号),部署启动专项监管工作,主要监管内容包括电网企业以及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是否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以及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并将在建电网工程市场向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公平开放的情况列入本次专项监管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确保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于2015年7月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向各派出机构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5年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综资质〔2015〕370号),对专项监管工作有关重点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统计,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共涉及全国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项目约3590个,相关电网企业以及参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下简称“承装(修、试)企业”)约723家。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对其中约566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抽查率达到了约15.9%,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181个,约占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数的32%。大部分受检企业在检查过程中能够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如实汇报执行许可管理制度的情况,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相关工作。
二、专项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专项监管工作总体情况来看,随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常态化监管的持续深入开展,多数电网企业及承装(修、试)企业能够落实许可管理制度有关要求,但仍发现部分企业或个人存在违反有关许可管理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电网企业存在的问题
1.少数电网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备案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等企业(单位)未按规定要求,将依法取得审批或核准的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向当地监管机构备案。
专栏 1
电网企业未进行工程项目备案
■襄阳卧龙500kV变电站工程、樊城-白河Ⅰ、Ⅱ回π进卧龙变电站500kV线路工程等3项湖北省550kV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其业主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未按规定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进行工程备案。
■以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为业主单位的500kV漳南(东林)变电站工程、500kV漳州东林输电线路工程;以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福州供电公司为业主单位的220kV洋中变二期扩建工程;以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南平供电公司为业主单位的110kV信义光伏电站-岩下线路工程等7项福建省在建电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向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进行工程备案。
2.少数电网工程在招投标环节存在许可证审查把关不严问题
监管机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少数电网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对投标施工企业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审查把关不严。
专栏 2
电网工程在招投标环节存在资质审查把关不严问题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所属电力物资公司作为江西省在建电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施工企业许可资质审查不严格,致使南昌通源实业总公司使用已过有效期的许可证中标江西凤凰山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