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7-31 10:45:54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7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6亿立方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

到2050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原文如下: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科学降碳、精准降碳、依法降碳、安全降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8.9%,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具备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6亿立方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

到2050年,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强化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县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四)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共建绿色低碳湾区。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统筹有序推进各地区碳达峰、碳中和。

(五)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广绿色积分、碳积分等激励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三、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谋划布局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超材料、可控核聚变等未来产业。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

(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产业规模。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鼓励和支持“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新上“两高”项目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八)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九)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能优先,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十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持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适度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大力遏制油品消费过快增长,油品消费“十五五”时期达峰并稳中有降。发挥天然气在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和利用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做好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

(十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积极接收省外清洁电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十三)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综合能源示范,探索建设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加快调峰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十四)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构建公开透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强能源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能源系统抵御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的韧性和能力。

五、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

(十五)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石化化工、水泥、陶瓷、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助推工业整体有序达峰。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低碳工艺革新,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支持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度参与全球工业绿色发展。

(十六)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大力发展绿色、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电气化进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十七)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顺畅衔接。加快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化,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内河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动力改造和港口岸电建设。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氢站等建设。

(十八)推动农业农村减污降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提高秸秆、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降低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六、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十九)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布局。采用“赛马制”、“揭榜挂帅”等机制,研发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加强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生态系统碳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替代、可控核聚变、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前沿技术布局。

(二十)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科教、产教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绿色低碳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十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发布绿色低碳技术引导目录,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进规模化减碳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在新能源及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实施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银行等服务平台建设。

七、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二)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稳定现有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十三)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和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强化湿地保护。严格保护和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盐沼等蓝碳生态系统。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积极推动海洋、岩溶碳汇开发利用。

八、加强绿色交流合作

(二十四)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国际规则,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落实国家“两高”产品出口负面清单,严格管理“两高”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等进口。

(二十五)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帮助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拓展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装备的国际市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二十六)强化绿色低碳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绿色技术创新、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和应用、碳交易、碳标签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共同市场。在绿色低碳技术、清洁能源等方面深化省际交流协作。

九、完善政策法规和市场体系

(二十七)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规,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碳排放管理、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促进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标准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地方标准。鼓励有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制定。

(二十八)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构建上下衔接的碳核算体系。建设全省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提升数字化信息化实测和管理水平。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海洋、岩溶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

(二十九)完善经济政策。完善投资政策,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价格机制。完善绿色电价政策体系,健全天然气输配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碳达峰、碳中和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三十)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争取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探索开发碳排放等绿色低碳期货交易产品。推广碳普惠制。加快建设用能权交易市场,探索电力交易市场、绿电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等协同运行机制。健全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发展市场化节能减碳方式,推广节能减碳综合服务。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创新,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组织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谋划碳中和行动纲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三十二)压实地方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建立强有力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三十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地区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7/31/357738.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喜报!腾晖光伏省级双碳重点科研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来源:腾晖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4:59

苏州腾晖光伏牵头完成江苏省“双碳”重点攻关项目,突破陷光绒面、钝化接触等核心技术,建成自主可控高效光伏量产体系。电池与双面组件多项指标超合同标准,达行业先进水平,获专家组高度认可,彰显其全球一线厂商的创新与产业化实力。

恒羲光伏与阿齐兹开发签署3GW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来源:上海电气恒羲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10 09:23:52

8月7日,迪拜知名房地产开发商阿齐兹开发(Azizi Developments)与上海恒羲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3GW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首期合作聚焦2GW光伏组件供货。阿齐兹开发于2025年6月正式进军能源领域,计划建设总装机约10GW的多元化发电设施,此次合作是其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作为迪拜头部房企,阿齐兹开发拥有数百亿美元资产规模,正建设725米高的Burj Azizi塔。签约后,阿齐兹开发拟在上海设立采购办公室,推动与恒羲光伏在技术研发、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深度协作。恒羲光伏将为其能源及房地产项目提供自产光伏组件,支持其可持续发展目标。

转换效率18.8%,弗劳恩霍夫研究所与Source Energy合作开发硅基太空光伏组件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07 09:54:01

德国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所(Fraunhofer ISE)与美国Source Energy合作开发了一种面向低地球轨道(LEO)卫星的新型硅基光伏组件,旨在替代成本高昂、供应受限的III-V族太空光伏技术。该组件采用叠瓦矩阵互连工艺,将硅电池切割成条状并重叠排列,以导电胶连接,兼具抗局部损伤、耐极端温差及设计灵活性等优势。原型组件尺寸为321 mm × 209 mm,重量仅64 g,在AM0条件下平均输出功率15.6 W,有效面积效率达18.8%,比功率为252 W/kg。其兼容PERC、HJT等主流硅电池技术,无需改造现有产线。Source Energy已在科罗拉多工厂部署专用叠瓦串焊设备,目标量产成本低于5美元/瓦,订单交付周期约6个月,并通过空间环境测试,预计7年运行后仍保持76%初始功率。

德国风电与光伏发电量首次超过化石燃料发电量来源:能源舆情 发布时间:2026-08-04 08:41:29

2025年,德国风电与光伏发电量达225太瓦时(占总发电量44%),首次超过化石燃料发电量(217太瓦时,占43%),标志着其能源转型(Energiewende)的重要里程碑。这一进展源于二十年来风光装机的持续扩张,也与德国坚定推进弃核、逐步退煤政策密切相关。政府设定目标:2030年陆上风电装机达115吉瓦,可再生能源供电占比达80%;2035年建成基本气候中和的电力系统;2045年实现全经济领域净零排放。为支撑转型,2025年新增风光装机创纪录达20.8吉瓦。当前挑战包括煤电退出(最晚2038年,或提前完成)、燃气电厂作为过渡并计划转向绿氢运行,以及德国选择党等政治力量对转型路径的反对。8月即将发布的退煤时间表评估报告,将成为检验政策执行力的关键节点。(199字)

积极探索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来源:国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10:31:12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

光伏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与应对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2:44

ESG风险加剧与SDGs进展滞后凸显全球可持续发展紧迫性;光伏产业面临技术红利消退、贸易壁垒升级等挑战,ESG正从“入场券”升级为结构性转型引擎;2025年成为我国ESG实践落地关键年,供应链全链路可持续管理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新焦点。

江苏:户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优先并网,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4:22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截止2026年上半年,广东省已并网分布式规模达到48.39GW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7-29 09:31:16

截至2026年5月,广东省已并网分布式光伏规模达48.39GW,在建规模3.65GW,剩余可开发容量高达104.78GW,整体市场潜力巨大。从区域分布看,佛山、东莞、广州、惠州等珠三角城市为装机主力,六市合计占比超一半;存量装机前三县区均位于佛山。2026年上半年新增并网5.695GW,同比下降63.47%,东莞、佛山、梅州居新增前列。在建项目集中于广州、佛山、清远,工商业分布式占主导,“光伏+”及光储充项目占比显著。资源潜力方面,广州、深圳、佛山可开发容量居前三位,多县区超1GW。电网承载力评估显示,76个县区属“绿区”,46个为“黄区”,仅1个“红区”,消纳压力总体趋缓但仍存挑战。

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09:20:2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国家级零碳工厂启动!光伏行业绿色转型迎来关键一步来源: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发布时间:2026-07-29 09:19:09

工信部启动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光伏行业迎来深度脱碳新契机。文章剖析光伏产业节能基础扎实与现存短板,提出以重点工序提效、分布式光伏+储能、绿电直连等路径攻坚三大核心指标,并强调产业链协同与标杆示范,为制造业零碳转型提供可复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