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6-03-24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设安全可靠、开放兼容、互联互动、清洁环保、经济高效的智能电网,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现就促进我省智能电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传感、信息、控制、储能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等特征,可以更好地实现电网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智能电网是实现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

发展智能电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推动改革创新,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科学利用,深化低碳发展,促进智能互联,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有利于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用电需求,提高用电品质,提高民生服务水平;有利于带动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有效投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大力科学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进高效、清洁环保、开放互动、服务民生,全面体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清洁能源充分开发完全消纳,构建开放友好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从能源科学发展、网源协调发展的全局高度进行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科学确定智能电网战略规划,发挥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合力推动智能电网发展。

坚持集散并重。根据我省经济大省、资源小省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提升电网消纳区内各类能源特别是清洁能源、承接区外来电能力,提高输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智能配电网,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和清洁能源就地利用。

坚持有序实施。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能源资源赋存、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新老结合,统筹推进本地智能电网发展,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

坚持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促进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创新投资运营模式,促进社会资本进入,激发市场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装备体系。

电网安全可靠。在稳步构建特高压骨干网架、有序强化500千伏输电网的同时,着力优化220千伏供电分区,重点提升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结构可靠性、灵活性,使电网安全性、可靠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南京、苏州等城市高可靠性示范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系统开放兼容。加速推广充分适应新能源、多种负荷、储能设备接入的电网结构模式,提升电网接入友好性,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与智能调度运行控制技术,有效提升电网运行控制水平,高度协同各类型电源与负荷的有序运行。

服务双向互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并应用供需互动用电系统,提升需求侧管理水平,方便用户节约能源,实现电力节约和移峰填谷,适应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多元化负荷及时接入,打造清洁、安全、便捷、有序的互动用电服务平台。

运行经济高效。提高电网智能调控、经济运行、安全防御能力,示范应用大规模多方式储能系统及柔性输电技术,显著增强电网在高比例清洁能源和多元负荷接入条件下的运行安全性、控制灵活性、调控精确性、供电稳定性,有效抵御各种严重故障,实现电网整体经济高效运行。

电能清洁环保。构建安全高效的输电网和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实现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全额接入和消纳,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等多种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广泛接入,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能源结构持续调整。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能源互联互补。以建设苏州主动配电网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等项目为契机,加快源-网-荷感知及协调控制、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设备、分布式能源管理等关键技术研发,探索构建多种能源优化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能源、信息双向流动,逐步构建以电力流为核心的能源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推进风能、光伏、储能优化协调运行,在集中供热地区开展清洁能源与可控负荷协调运行等示范工程。鼓励在城市工业园区(商业园区)等区域,开展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示范,以光伏发电、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为基础,应用储能、热泵等技术,构建多种能源综合利用体系。完善煤、电、油、气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探索水、气、电集采集抄,建设跨行业能源运行动态数据集成平台,促进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复用。

(二)积极接纳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有效衔接,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及调度运行控制技术,推广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与电网协调优化运行技术,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平抑新能源波动性。推广具有即插即用、友好并网特点的并网设备,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要求。加强新能源优化调度与评价管理,提高新能源电站试验检测与安全运行能力。鼓励在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系统,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基于灵活电价的商业模式示范。健全广域分布式电源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分布式电源调度运行管理模式,实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持续全额消纳。

(三)构建智能互动体系。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应用,逐步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系统,促进电力流、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深度融合,满足电网广泛互联、信息开放互动需求。构建一体化信息通信系统和适应海量数据的计算分析和决策平台,整合智能电网数据资源,挖掘信息和数据资源价值,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信息处理和智能决策能力。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以智能电表为载体,建设智能计量系统,完善多元化计量模式和互动功能,引导分时有序用电,打造智能服务平台,提供定制电力、能效管理等增值服务,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放电、港口岸电、电采暖等业务,推广区域性自动需求响应系统、智能小区、智能园区以及虚拟电厂定制化工程方案,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鼓励用户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建立健全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和交易规则,探索灵活多样的市场化交易模式,鼓励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

(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密切关注电网大规模交直流混联发展态势,深入分析特高压外来电对全省电网电源布局优化的影响,加强调峰调频经济性、运行模式安全性、电网运营效率以及混联电网稳定控制技术研究,明确交直流混联电网的稳定控制策略与举措,建设大区互联电网智能保护控制系统,实现特高压电网的故障感知、优化决策和协同控制。加强新型材料在输变电设备中的应用,加快建设智能变电站,合理布局灵活交流、柔性直流输电等设施,推广国际先进的统一潮流控制器(UPFC)等技术,提高动态输电能力和系统运行灵活性。推广应用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建立电网对冰灾、山火、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自动识别、应急、防御和恢复系统。提升电源侧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网源协调发展和运营机制,实现电源与电网信息高效互通,进一步提升网源协调发展水平。

(五)有效落实节能减排。加快实施电能替代,通过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倡导能源消费新模式,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广港口岸电技术,部署新型船舶岸电供电设施,推进空港陆电、油机改电等新兴项目建设,鼓励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大型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大型蓄冷(热)、集中供冷(热)站示范工程。推广低压变频、绿色照明、企业配电网管理等成熟电能替代和节能技术,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电动汽车入网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建设车网融合模式下电动汽车充放电智能互动综合示范工程,鼓励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应用。

(六)满足用电多元需求。积极运用配网柔性化、智能测控等电网新技术,满足分布式能源和储能设备接入,促进多元化电源、负荷与电网协调发展。建设以用电信息采集、需求响应、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智能家居为特征的智能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园区,探索光伏发电等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应用,推动用户侧储能应用试点。推进居住区智能电网建设,由供电公司统筹管理新建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智能家居和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运维、抢修及更新改造等工作;对于老旧居住区项目,供电公司负责改造并接受供配电设施,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建设充换电设施、智能家居、分布式电源、集采集抄等智能电网设备。建立面向智慧城市的智慧能源综合体系,建设智能电网综合能量信息管理平台,支撑“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建设行动计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以智能化作为电网建设的主攻方向,纳入全省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密切合作,高效联动,适应智能电网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研究落实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智能电网建设重大问题,督导电网企业落实责任,营造高效顺畅的建设改造环境,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管。组织开展智能电网省级试点示范工作,抓好试点地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加快智能电网的普及。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开放共享的智能电网科技创新体系。

(二)加大投资力度。

拓宽智能电网建设资金渠道,发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智能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省级智能电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储能、智能用电、“互联网+”智慧能源等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和产业发展,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套电网工程给予适当补贴,促进智能电网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智能电网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智能电网相关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手段拓展融资渠道。

(三)完善配套政策。

结合不同地区智能电网综合示范项目,鼓励探索灵活电价机制,提供能反映成本和供需关系的电价信号,引导用电方、供电方及第三方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发挥政府组织作用和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的技术和产品标准,实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核心设备国产化,推动智能电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智能电网商业模式创新,依托示范工程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能协调运行、智能用电一站式服务、虚拟电厂等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与能源领域结合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将用户主导、线上线下结合、平台化思维、大数据等互联网理念与智能电网增值服务结合,构建多方共赢的市场运作模式。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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